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已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9 号――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证监会公告[2020]32 号)的要求编制了本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现就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 特作说明如下: 本专项说明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相同的含义。 一、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阶段 中粮工科前身为中商高新技术开发公司,系经原国家科委、原国家经济贸易 委员会批准,由原商业部划拨出资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成立于 1993 年 3 月 31 日。1993 年,原商业部和物资部合并组建国内贸易部,企业上级主管单位变 更为国内贸易部。1999 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央党政机关非金融 类企业脱钩的总体处理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中商高新技术开发公司与原主管 部门国内贸易部脱钩,并入中谷集团,并于 2003 年更名为“中谷集团科技总公 司”。 2006 年,经国务院批准,中谷集团并入中粮集团,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变更 为中粮集团。 (二)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0,224.39 万元 2013 年 3 月 29 日,中粮集团出具《关于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筹)公司 4-3-1 制改制项目的批复》(中粮董字[2013]8 号),同意以中谷科技作为中粮工程科技 有限公司(筹)改制平台,将中谷科技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并 更名为“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改制基准日为 2013 年 3 月 31 日。 2013 年 5 月 10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 告》(天职京 SJ[2013]1499 号),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中 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筹)的所有者权益为 90,051,956.88 元。 2013 年 9 月 26 日,东洲评估出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沪东洲资评报 字[2013]第 0326156 号),经评估,中谷科技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3 月 31 日 的整体价值为 350,734,850.07 元。根据《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 Z65220140010690),该评估报告已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经中粮集团备案。 2014 年 2 月 24 日,中粮集团出具《关于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筹)及其 下属子公司增资项目的批复》(中粮总字[2014]82 号),同意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 司(筹)在公司改制时,由中谷集团增资 14,212.68 万元,本次改制和增资后, 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筹)的注册资本为 20,224.39 万元。 2014 年 2 月 24 日,中谷科技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决议》,同意中谷科技性质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有限公司,改制后的公司名 称为“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2014 年 2 月 24 日,中谷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将中谷科技更名为“中粮工程 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性质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通过 中谷科技的改制增资方案,由中谷集团以净资产方式出资 6,011.71 万元,其余 29,061.79 万元净资产转为资本公积,另以货币形式对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筹) 增资 14,212.68 万元。公司改制和增资后,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筹)的注册 资本为 20,224.39 万元。 2014 年 3 月 13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国)名称变核内字[2014]第 371 号),核准企业名称变更为“中粮工程科技有 限公司”。 2014 年 3 月 28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粮 4-3-2 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4]5753 号),经审验,截至 2014 年 3 月 28 日,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筹)已收到中谷集团缴纳的实收资 本 202,243,855.83 元 , 其 中 以 其 拥 有 的 中 谷 科 技 净 资 产 折 合 的 实 收 资 本 60,117,061.20 元,以其持有的中谷科技 2012 年应收股利款转增实收资本 142,126,794.63 元。 2014 年 4 月 11 日,无锡市滨湖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工科有限核发了《营业执 照》(注册号:100000000013392)。 本次变更后,工科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万 实缴注册资本(万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元) 元) 1 中谷集团 20,224.39 20,224.39 100.00% 合计 20,224.39 20,224.39 100.00%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注册资本增加至 35,876.23 万元 2015 年 2 月 25 日,信永中和出具《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审计 报告》(XYZH/2014QDA2024-1),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工科有限的所有者权益为 562,763,157.72 万元。 2015 年 9 月 28 日,东洲评估出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沪东洲资评报 字[2015]第 0582231 号),根据该评估报告,工科有限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613,322,000.99 元。根据《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 案表》(备案编号:Z65220150013514),该评估报告已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经 中粮集团备案。 2015 年 7 月 3 日,中粮集团董事会出具《关于中粮工科混合所有制改革方 案的批复》(中粮董字[2015]11 号),同意工科有限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意引 入战略投资者和员工持股同时进行。 2015 年 12 月 25 日,中共中粮集团党组出具《关于中粮工科混合所有制改 革方案的批复》 中粮党组字[2015]61 号),同意工科有限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 同意工科有限员工持股方案,员工持股平台盛良投资与外部投资者同时对工科有 4-3-3 限增资,增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740 万元,增资入股价格与外部投资者保持 一致。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工科有限及中谷集团与复星惟实、盛良投资、美亚光 电、明诚金融签署《关于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复星惟实、 盛良投资、美亚光电、明诚金融以货币出资方式 对工科有限增资,分别以 24,000.00 万元、10,740.00 万元、5,000.00 万元、5,000.00 万元的增资价款认缴工 科有限 8,396.16 万元、3,757.28 万元、1,749.20 万元、1,749.20 万元的新增注册 资本。 2016 年 1 月 8 日,工科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 20,224.39 万元增加至 35,876.23 万元;同意由公司高管团队,各事业部经营班子 及总部各职能部门经理共计 26 人自筹资金成立共青城盛良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参 与本次增资;同意复星惟实、盛良投资、美亚光电、明诚金融以现金 44,740.00 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共计 15,651.85 万元。此次股东会就上述变更通过《中粮 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2016 年 1 月 19 日,信永中和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6QDA20274), 根 据 该 验 资 报 告 , 截 至 2016 年 1 月 19 日 , 工 科 有 限 实 收 注 册 资 本 为 343,733,195.83 元,其中盛良投资实缴 22,543,740.00 元。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20QDA10317),截至 2016 年 7 月 7 日,工科有限已收到盛良投资缴纳的第二期增资价款 42,960,000.00 元,对 应其认缴的工科有限注册资本 15,029,160.00 元。 2016 年 1 月 29 日,就上述股东变更和增资,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向工科有限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100013394P)。 本次变更后,工科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万 实缴注册资本(万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元) 元) 1 中谷集团 20,224.39 20,224.39 100.00% 2 复星惟实 8,396.16 8,396.16 23.40% 3 盛良投资 3,757.29 3,757.29 10.47% 4 美亚光电 1,749.20 1,749.20 4.88% 4-3-4 认缴注册资本(万 实缴注册资本(万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元) 元) 5 明诚金融 1,749.20 1,749.20 4.88% 合计 35,876.23 35,876.23 100.00% (四)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30 日,工科有限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工科 有限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为“中 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革的审计和评估基准日均为 2017 年 8 月 31 日,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以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 折股依据。 2017 年 8 月 21 日,中粮集团出具《关于中粮工科改制重组项目的批复》(中 粮总字[2017]185 号),同意工科有限由公司制企业改造为股份制企业,并更名为 “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23 日,信永中和出具《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审计报告》(XYZH/2018QDA10010),根据该审计报告, 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工科有限的股东权益合计 970,486,795.65 元。 2018 年 3 月 29 日,东洲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18]第 0085 号),根据该评估报告,工科有限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8 月 31 日的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为 1,210,000,000.00 元。根据《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 号:2838ZLJT2018073),该评估报告已于 2018 年 8 月 9 日经中粮集团备案。 2018 年 7 月 13 日,工科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工科 有限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工科有限的全体股东即为股份 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358,762,356 元,总股本为 358,762,356 股,同意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基准日均 为 2017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8 月 15 日,工科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起人协议》。 4-3-5 2018 年 8 月 15 日,工科有限召开创立大会并通过《创立大会决议》,同意 全体股东按照其各自持股比例拥有工科有限净资产额的相应份额,按照 1:0.369672578 的折股比例全部折为 358,762,356 股,并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份类 型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折股后总股本为 358,762,356 股,剩 余人民币 611,724,439.65 元计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并审议通过《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8 年 8 月 16 日,信永中和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8QDA10448), 经审验,截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已收到各股 东以其拥有的工科有限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合的注册资本 共计 358,762,356 元。 2018 年 8 月 28 日,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向中粮工科核发《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100013394P)。 本次变更后,中粮工科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中谷集团 202,243,856 56.37% 2 复星惟实 83,961,600 23.40% 3 盛良投资 37,572,900 10.47% 4 美亚光电 17,492,000 4.88% 5 明诚金融 17,492,000 4.88% 合计 358,762,356 100.00% (五)继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注册资本增加至 41,031.4245 万元 2016 年 8 月 17 日,中粮集团董事会出具《关于国贸院改制和中粮工科混改 方案的批复》(中粮董字[2016]18 号文件),同意工科有限“在遵循首批员工持股 框架和原则基础上,对扩大的核心经营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完成后续批次员工持 股计划”。 2019 年 4 月 17 日,东洲评估出具《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所涉 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19]第 0217 号),本次评估基 4-3-6 准 日 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评 估 后 的 中 粮 工 科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价 值 为 1,375,000,000.00 元 。 根 据 《 国 有 资 产 评 估 项 目 备 案 表 》( 备 案 编 号 : 3132ZLJT2019049),该评估报告已于 2019 年 8 月 1 日经中粮集团备案。 2019 年 9 月 16 日,中粮集团作出《关于中粮工科实施员工持股方案的批复》 (中粮总字[2019]338 号),同意按照《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 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 号)出台前集团关于公司员工持股事宜相 关批复的框架和原则,继续实施本次员工持股方案;同意新设员工持股平台以非 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对公司增资,员工持股入股价格为参照经中粮集团评估备案的 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并考虑评估基准日后分红影响;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股比 例原则上不高于持股后公司总股本的 25%;同意授权中粮工科董事会具体实施本 次员工持股方案。 2019 年 11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方案的议案》,决议新设 4 家员工持股平台企业盛良一豪、 盛良二豪、盛良三豪、盛良四豪,认购中粮工科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51,551,889 元,溢价部分 135,968,111 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通过上述员工持股平台向公 司增资的方式使激励对象取得公司股份。其中,盛良一豪出资 48,110,000 元(其 中 13,226,117 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34,883,883 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盛良二 豪出资 54,610,000 元(其中 15,013,058 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39,596,942 元计入 公司资本公积);盛良三豪出资 39,990,000 元(其中 10,993,814 元计入公司注册 资本,28,996,186 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盛良四豪出资 44,810,000 元(其中 12,318,900 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32,491,100 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9 年 11 月 15 日,发行人就上述变更通过了《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2019 年 12 月 16 日,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向中粮工科核发《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100013394P)。 2019 年 12 月 19 日,发行人分别收到盛良一豪、盛良二豪、盛良三豪、盛 良四豪的增资价款 48,110,000.00 元、54,610,000.00 元、39,990,000.00 元、 44,810,000.00 元,对应其分别认缴的中粮工科 13,226,117.00 元、15,013,058.00 4-3-7 元、10,993,814.00 元、12,318,900.00 元注册资本。至此,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51,551,889.00 元已完成实缴,发行人实收注册资本共计为 410,314,245.00 元。 2020 年 5 月 29 日,信永中和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0QDA10318), 确认截至 2019 年 12 月 19 日,发行人已收到盛良一豪、盛良二豪、盛良三豪、 盛良四豪缴纳的新增出资 187,520,000.00 元。 本次变更后,中粮工科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中谷集团 202,243,856 56.37% 2 复星惟实 83,961,600 23.40% 3 盛良投资 37,572,900 10.47% 4 美亚光电 17,492,000 4.88% 5 明诚金融 17,492,000 4.88% 6 盛良一豪 13,226,117 3.22% 7 盛良二豪 15,013,058 3.66% 8 盛良三豪 10,993,814 2.68% 9 盛良四豪 12,318,900 3.00% 合计 410,314,245 100.00% 二、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以上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 说明,发表确认意见并承诺如下: 以上关于公司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本人愿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4-3-8 (本页无正文,为《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 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之签章页) 全体董事 姚专 陈德炳 程四相 段玉峰 陈志刚 张良森 潘思轶 林云鉴 陈良 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3-9 (本页无正文,为《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 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之签章页) 全体监事 徐武 董珊杉 刘慧琳 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3-10 (本页无正文,为《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 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之签章页)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陈德炳 程四相 段玉峰 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