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鉴证报告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 说明 1-3 1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街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8号 富 华 大 厦 A座 9层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 No. 8, Chaoyangm en Beidaj ie , ShineWing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 R. 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XYZH/2021QDAA20193 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工科”)管 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止的《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 鉴证工作。 一、 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 订)》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中粮工科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 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证据,保证专项说明的 真实、准确、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而导致的重大错 报。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中粮工科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鉴 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 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三、 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中粮工科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 反映了中粮工科截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实际情况。 四、 报告使用范围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粮工科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 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 刚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 民 中国 北京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截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止 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 订)》等相关规定,现将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截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060 号”文《关于同意中粮工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1,96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5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361,958,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3,101,729.34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8,856,270.66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全部到位,并 业 经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于 2021 年 9 月 6 日 出 具 的 “XYZH/2021QDAA2019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 2021 年 9 月 3 日签署的《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项目。根据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本次募 集资金将用于中粮工程装备(张家口)有限公司粮食加工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二期)、 粮油定制装备智造及成套集成核心技术创新平台项目、粮油加工研发创新平台项目、管 理提升信息化建设项目。 根据《招股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 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本公司募集资金 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中粮工程装备(张家口) 1 有 限 公 司粮 食 加工 装 备 19,600.00 注 18,600.00 制造基地项目(二期) 1 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截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止 粮 油 定 制装 备 智造 及 成 2 套 集 成 核心 技 术创 新 平 12,600.00 12,600.00 台项目 粮 油 加 工研 发 创新 平 台 3 5,000.00 5,000.00 项目 管 理 提 升信 息 化建 设 项 4 5,000.00 5,000.00 目 合 计 42,200.00 41,200.00 注:流动资金 1,000 万元待工程建设完成转运营后投入,不包含在本次募集资金内。 说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按项目的实施进度及轻重缓急安排使用;如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则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 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 以自筹资金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 47,753,148.31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 中粮工程装备(张家口)有 限公司粮食加工装备制造 186,000,000.00 47,753,148.31 基地项目(二期) 合 计 186,000,000.00 47,753,148.31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3,101,729.34 元(不含税),其中以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8,019,228.04 元(不含税),其余发行费用人民币 45,082,501.30 元自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本次置换的发行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 序号 费用类别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的发行费用总额(不含 税) 1 保荐及承销费 35,000,000.00 1,000,000.00 2 审计费及验资费 8,799,388.69 5,112,988.69 3 律师费 3,600,000.00 1,300,000.00 4 信息披露费 5,018,867.92 2 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截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止 证券登记费、印花税 606,239.35 5 683,472.73 及其他发行费用 合 计 53,101,729.34 8,019,228.04 四、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施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 订)》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1、 以等额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47,753,148.31 元。 单位: 元 项 目 预先已支付自筹资金 本次置换金额 中粮工程装备(张家口)有 限公司粮食加工装备制造 47,753,148.31 47,753,148.31 基地项目(二期) 合 计 47,753,148.31 47,753,148.31 2、以等额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8,019,228.04 元。 单位:元 项 目 预先已支付自筹资金 本次置换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 1,000,000.00 1,000,000.00 审计费及验资费 5,112,988.69 5,112,988.69 律师费 1,300,000.00 1,300,000.00 信息披露费 证券登记费、印花税及其他 606,239.35 606,239.35 发行费用 合 计 8,019,228.04 8,019,228.04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须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 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2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