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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工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4-2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粮工科
保荐代表人姓名:姚旭东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珏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次

                                        1
                        项目                                       工作内容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 月 6 日
                                                   创业板信息披露规范、公司治理、董监高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人员管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
                                                   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等相关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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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控股股东、其他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锁定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控股股东、其他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减持意            是                        不适用
向的承诺
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同业竞
                                            是                        不适用
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欺诈发行
                                            是                        不适用
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是                        不适用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承诺履行            是                        不适用
约束措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金公
                                       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
                                       下: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 1.2021 年 1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向中金公司出具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了《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赵言、黄
情况                                   钦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2 号)。
                                       因中金公司在保荐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督促发行人按照监管要求清理
                                       相关对赌协议并履行披露义务,未主动就对赌协议

                                           3
               报告事项                         说明
                           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发表专项核查意见,违反了
                           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2021 年 11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向中
                           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176 号),因中金
                           公司使用成本法对私募资管计划中部分资产进行估
                           值以及存在对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投资品种采用的
                           估值技术不一致的情况,违反了相关规定。基于此,
                           对中金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3.2021 年 12 月 24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
                           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王晟、
                           孙雷、赵沛霖、幸科、谢晶欣采取监管谈话监管措
                           施的决定》([2021]61 号),因中金公司在保荐某公
                           司申请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
                           科创属性认定履行充分核查程序,主要依赖发行人
                           提供的说明性文件得出结论性意见,相关程序及获
                           取证据不足以支持披露内容,未能完整、准确评价
                           发行人科创属性,违反了相关规定。基于此,对中
                           金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已经
                           提交了相关整改报告或完成了相关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4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姚旭东                          王珏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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