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工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2022-04-2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粮工
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工科”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中粮工科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进行了
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60 号)核准,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1,96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61,95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3,101,729.34 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 308,856,270.6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出具的(XYZH/2021QDAA2019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0,885.63 万元
低于《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
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41,200.00 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
下:
1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向 总投资
号 (调整前) (调整后)
中粮工程装备(张家口)有限公司粮
1 19,600.00 18,600.00 13,285.63
食加工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二期)
粮油定制装备智造及成套集成核心技
2 12,600.00 12,600.00 8,600.00
术创新平台项目
3 粮油加工研发创新平台项目 5,000.00 5,000.00 5,000.00
4 管理提升信息化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4,000.00
总计 42,200.00 41,200.00 30,885.63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
整。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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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0,885.63 万元低于《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41,200.00 万元,公司根据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
整,我们认为该等调整具有必要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
宜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姚旭东 王珏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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