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工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2-04-2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本保荐机构”)作
为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工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规则的要求,
对中粮工科《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
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工作
中金公司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了中粮工科《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通过询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以及外部审计机
构等有关人士,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
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从中粮工科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
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和《2021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的总体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保荐机构对中粮工科《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通过对中粮工科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保荐机
构认为: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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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与企业业务经
营及管理相关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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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
保荐代表人:
姚旭东 王珏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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