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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工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2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粮工科

保荐代表人姓名:姚旭东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珏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项目                          工作内容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0次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2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控股股东、其他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锁定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控股股东、其他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减持意           是                        不适用
向的承诺
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同业竞
                                           是                        不适用
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欺诈发行
                                           是                        不适用
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是                        不适用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承诺履行           是                        不适用
约束措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未发生变更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中金公司受
                                   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1)
                                   2022 年 6 月 1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
                                   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的决定》([2022]23 号),因中金公司 1 笔场外期权合
及整改情况
                                   约对手方为非专业机构投资者,违反了相关规定。基于
                                   此,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
                                   2022 年 6 月 7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

                                          3
             报告事项                            说明
                           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2022]32 号),因中金公司未按照《证券公
                           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
                           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完成境外子公司整改等事
                           项,中国证监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
                           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指出的事
                           项已经提交了相关整改说明或完成了相关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4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姚旭东                          王珏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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