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8 证券简称:中粮工科 公告编号:2022-042 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工科”或“公司”)本次解除 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为 101,453,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04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9 月 9 日(星期五)。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2 名,发行时承诺的限售期为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6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1,960,000 股,并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410,314,245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为 512,274,245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95,737,209 股,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比例为 18.6887%,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1,653,7036 股,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为 81.311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512,274,245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数量为 101,9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034%。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410,314,2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0966%。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 发、回购注销、利润分配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 2 名,分别为上海复星惟实一期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惟实基金”)、合肥美亚光电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美亚”)。 (二)承诺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具体如下: 1、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公司股东上海复星惟实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美亚 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1)自中粮工科 2018 年 8 月 28 日成立之日起至中粮工科本次就首次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向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审核期间,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中粮工科的股 份。 (2)自中粮工科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经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中粮工科的股份,也不由中粮工科回购该部分股份。 (3)因中粮工科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中粮工科的股份发生 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2、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股东上海复星惟实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减持意向: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 号)等,结 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 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等。 减持价格:本企业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发行人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进行 相应调整。 信息披露: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 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 外。 (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 上述承诺,无后续追加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情况。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9 月 9 日(星期五);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01,453,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045%;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2 名;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总数 数量 上海复星惟实一期股权投资基金 1 83,961,600 83,961,6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7,492,000 17,492,000 合 计 101,453,600 101,453,600 四、股权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 410,314,245 80.0966% - 101,453,600 308,860,645 60.2921% 件股份 其中:首发前 410,314,245 80.0966% - 101,453,600 308,860,645 60.2921% 限售股 高管锁定股 - - - - - - 二、无限售条 101,960,000 19.9034% 101,453,600 - 203,413,600 39.7079% 件股份 三、股份总数 512,274,245 100.00% - - 512,274,245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 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关 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前已发行股份上 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