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科工: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及补充确认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301058 证券简称:中粮科工 公告编号:2023-019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及补充确认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子公司”,与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合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在 2023 年与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及中粮集团的其他下属子公司(以下
合称“中粮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物业租赁、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出售商品
或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 73,100.00 万元,公司 2022 年日常关
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 29,727.50 万元。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及补充确认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联董事由伟、叶雄、李晓虎、段玉峰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他
非关联董事张良森、林云鉴、潘思轶、陈良参加表决。表决结果为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关联监事石勃、董
1
珊杉、刘慧琳回避了对《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及补充确
认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为 0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因关联监事回避,无关联关系监事未达法定人数,故本议案需直接提
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3年预 2022年发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计金额 生金额
类别 定价原则
(万元) (万元)
接受关联 公司子公司作
按市场价
方担保或 马锐光、李向丽等子 为被担保方或
格或比照 500.00 720.00
从关联方 公司的少数股东 公司子公司资
市场价格
拆入资金 金拆入
按市场价
从关联方 中粮集团及其子公司 公司子公司资
格或比照 5,000.00 2,582.00
拆入资金 等 金拆入
市场价格
从关联方
河南茂盛机械制造有 按市场价
收购资 公司子公司收
限公司、中粮集团及 格或比照 100.00 0.00
产、债务 购固定资产
其子公司等 市场价格
重组情况
中粮集团及其子公 公司子公司承 按市场价
从关联方
司、山东迎春钢板仓 租关联方物业 格或比照 1,200.00 936.28
租赁资产
制造有限公司等 作为办公场所 市场价格
公司子公司向
中粮集团及其子公 关联方出租物 按市场价
向关联方
司、开封市茂盛机械 业作为办公、 格或比照 300.00 194.73
出租资产
有限公司等 经营场所或出 市场价格
租设备
从关联方
公司子公司向 按市场价
购买商品
中粮集团及其子公司 关联方购买设 格或比照 5,000.00 223.13
或接受劳
备或接受劳务 市场价格
务
向关联方
公司子公司向 按市场价
出售商品
中粮集团及其子公司 关联方出售设 格或比照 50,000.00 17,639.52
或提供劳
备或提供劳务 市场价格
务
2
2023年预 2022年发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计金额 生金额
类别 定价原则
(万元) (万元)
开封市茂盛机械有限
公司、河南茂盛机械
制造有限公司、开封
市茂盛物流机电装备
工程有限公司、开封
公司子公司向
市海德机械有限公 按市场价
从关联方 关联方购买原
司、山东迎春钢板仓 格或比照 5,000.00 4,757.68
购买商品 材料、半成品
制造有限公司、辽宁 市场价格
成品及设备等
秋然钢板仓有限公司
(原辽宁迎春钢板仓
工程有限公司)、合
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等
开封市茂盛机械有限
公司、河南茂盛机械
制造有限公司、开封
市茂盛物流机电装备
工程有限公司、开封
向关联方
市海德机械有限公 公司子公司向 按市场价
出售商品
司、ZAVKOM- 关联方出售设 格或比照 6,000.00 2,674.16
或提供劳
ENGINEERING 备或提供劳务 市场价格
务
LLC、山东迎春钢板
仓制造有限公司、辽
宁秋然钢板仓有限公
司(原辽宁迎春钢板
仓工程有限公司)等
合计 73,100.00 29,727.50
注:除以上列示的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外,中粮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及信贷服务,其中,2023 年,
公司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
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金额和条款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粮集团及其子公司
名称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83-07-06
法定代表人 吕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1100414N
注册资本 1,191,992.90 万元人民币
3
实收资本 1,191,992.9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8 号
许可项目:期货业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调味品生产;农作物
种子经营;药品生产;酒类经营;酒制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
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农药批发;农
药零售;餐饮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粮食加工食品
生产;检验检测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安全评价业务;饲料
生产;生猪屠宰;饲料添加剂生产;人防工程设计;茶叶制品生
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粮食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食品
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互联
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
代理;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
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化肥销售;畜禽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
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
分装的包装种子);农副产品销售;粮油仓储服务;港口理货;国
际船舶管理业务;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棉、麻销售;食品添加剂
经营范围
销售;销售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
批的项目);服装制造;纺纱加工;面料纺织加工;面料印染加工;
棉花加工;棉花收购;服装服饰批发;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广
告制作;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包装服务;市场营销策划;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总部管
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酒店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
咨询;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生物基材料销售;生
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标准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
务;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软件开发;机械
设备研发;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软件外包
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企业
管理;技术进出口;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粮集团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的关联方;除中粮集团之外,中粮集
团子公司亦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0-03-03
法定代表人 田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7199129080
注册资本 88,248.29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88,248.29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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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668 号
光电子应用技术开发、转让、软件设计,光电机械(含农业机械、
工业机械、光电子应用设备)、6830 医用 X 射线设备制造与销售,
经营范围 二类(含医用 X 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口腔科设备及器具,软件)、
三类(口腔科材料)医疗器械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和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股东,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持有
公司 3.40%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马锐光、李向丽、王英华、王贵生等关联方
马锐光是公司子公司中粮工科迎春农牧机械(山东)有限公司(原东营迎春
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迎春”)的少数股东,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持有山东迎春 45.00%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王英华、王贵生是中粮工科迎
春智能装备(湖南)有限公司(原湖南迎春思博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湖南迎春”)的少数股东,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分别持有湖南迎春 40%和
5.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李向丽于公司 2021 年 10 月收购山东迎春前持
有山东迎春 40.00%股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李向丽未持有山东迎春股
权,自收购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上年仍为公司的关联方。
山东迎春少数股东关联人控制的山东迎春钢板仓制造有限公司、辽宁秋然钢
板仓有限公司(原辽宁迎春钢板仓工程有限公司)等其他企业亦为公司的关联方。
(四)开封市茂盛机械有限公司等关联方
名称 开封市茂盛机械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0-07-26
法定代表人 王湘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22177651229XY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6,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杞县五里河镇
粮油机械、进出口粮油机械、定量自动包装秤、种子加工机械、矿
山机械、环保机械、电声器材生产销售;翻砂修理;仓储机械、粮
保器材、输送设备、装卸设备、风机、仓储器材、多功能粮情检测、
经营范围
智能通风、环流熏蒸、智能出入库、智能安防、储粮数量监控的生
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服务;
智能化粮库软件的技术开发、销售和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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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信息系统集成;安防工程施工;房屋租赁。
开封市茂盛机械有限公司是公司子公司中粮工科茂盛装备(河南)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茂盛装备”)的少数股东,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持有茂盛装备
49.00%股权,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河南茂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开封市茂盛物流
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开封市海德机械有限公司、开封市茂盛机械有限公司等
其他企业亦为公司的关联方。
(五)ZAVKOM-ENGINEERING LLC
ZAVKOM-ENGINEERING LLC 是公司子公司中粮工科(无锡)国际生化技
术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持有中粮工科(无锡)国际生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无锡生化”)10%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ZAVKOM-ENGINEERING LLC 是
一家注册在俄罗斯坦波夫市苏伟特斯卡亚街 51 号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日期为
2014 年 2 月 4 日,企业登记号为 1146829000878。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该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平、公允原则参考
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公正、公平、
合理,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
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影
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
六、202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及补充确认情况
(一)202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履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预计与:(1)中粮集团及其子公司;(2)公司股东合肥美
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马锐光、王英华、王贵
生、开封市茂盛机械有限公司、ZAVKOM-ENGINEERING LLC 等及/或其控制的
企业发生物业租赁、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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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 76,082.00 万元,实际发生总金额为 29,727.50 万元,发生总金额未超 2022
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
实际发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生额占
关联交 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 额与预计
关联人 金额(万 同类业
易类别 内容 (万元) 金额差异
元) 务比例
(%)
(%)
公司子公
关联担
马锐光、李向丽等 司作为被 0.00 200.00 / /
保
担保方
关联方 公司子公
资金拆 王英华、王贵生等 司资金拆 720.00 0.00 21.80% /
借 入
关联方 公司子公
中粮集团及其子公
资金拆 司资金拆 2,582.00 2,582.00 78.20% 0.00%
司等
借 入
关联方
资产转 河南茂盛机械制造 公司子公
让、债 有限公司、中粮集 司收购固 0.00 100.00 / /
务重组 团及其子公司等 定资产
情况
公司子公
从关联 中粮集团及其子公 司承租关
方租赁 司、山东迎春钢板 联方物业 936.28 1,200.00 100.00% -21.98%
资产 仓制造有限公司等 作为办公
场所
公司子公
司向关联
向关联 中粮集团及其子公
方出租物
方出租 司、开封市茂盛机 194.73 500.00 100.00% -61.05%
业作为办
资产 械有限公司等
公、经营
场所
从关联 公司子公
人购买 司向关联
中粮集团及其子公
商品或 方购买设 223.13 500.00 5.48% -55.37%
司
接受劳 备或接受
务 劳务
开封市茂盛机械有
限公司、河南茂盛
机械制造有限公
公司子公
司、开封市茂盛物
司向关联
从关联 流机电装备工程有
方购买原
方购买 限公司、开封市海 4,757.68 15,000.00 95.52% -68.28%
材料、半
商品 德机械有限公司、
成品成品
山东迎春钢板仓制
及设备等
造有限公司、辽宁
秋然钢板仓有限公
司(原辽宁迎春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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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发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生额占
关联交 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 额与预计
关联人 金额(万 同类业
易类别 内容 (万元) 金额差异
元) 务比例
(%)
(%)
板仓工程有限公
司)、合肥美亚光
电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等
向关联 公司子公
人出售 司向关联
中粮集团及其子公
商品或 方出售设 17,639.52 50,000.00 86.75% -64.72%
司
提供劳 备或提供
务 劳务
开封市茂盛机械有
限公司、河南茂盛
机械制造有限公
司、开封市茂盛物
流机电装备工程有
向关联 限公司、开封市海 公司子公
方出售 德机械有限公司、 司向关联
商品或 ZAVKOM- 方出售设 2,674.16 6,000.00 13.16% -55.43%
提供劳 ENGINEERING 备或提供
务 LLC、山东迎春钢 劳务
板仓制造有限公
司、辽宁秋然钢板
仓有限公司(原辽
宁迎春钢板仓工程
有限公司)等
合计 29,727.50 76,082.00 / /
详 见 2022 年 4 月 25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粮工程科技股
披露日期及索引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
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公司在计划 2022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前,业务
部门基于经营计划等对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的评估和测算,但因市场与客户要求变化等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影响,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
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日常年度关联交易实际
发生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
项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符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市场公允价格
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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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发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生额占
关联交 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 额与预计
关联人 金额(万 同类业
易类别 内容 (万元) 金额差异
元) 务比例
(%)
(%)
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
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注:因中粮集团及其子公司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数
量众多,难以详细披露全部关联方信息,因此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
列示。
除以上列示的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外,中粮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及信贷服务,其中,2022 年,公司
预计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
(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金额和条款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实际报告期末公司在
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方银行存款余额 10.12 亿元,未超出预计额度。
(二)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补充确认情况
经自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工科迎春智能装备(湖南)有限公司(即“湖
南迎春”)自 2022 年 5 月 16 日至 2022 年 6 月 1 日向其少数股东王英华、王贵
生分别借入 240 万元及 30 万元,拆借利率 3.70%,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
工科迎春农牧机械(山东)有限公司(即“山东迎春”),自 2022 年 8 月 25 日
至 2022 年 11 月 24 日向其少数股东马锐光借入 450 万元,拆借利率 4.00%。上
述资金拆借均因承接项目短期补充流动资金需要产生,主要用于采购项目所需原
材料等,拆借款项与相关借款利息已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给上述少数股
东。
拆借利率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拆借金额(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
王英华 资金拆入 240.00 3.70% 2022-05-16 2022-06-01
王贵生 资金拆入 30.00 3.70% 2022-05-16 2022-06-01
马锐光 资金拆入 450.00 4.00% 2022-08-25 2022-11-24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公司向子公司湖南
迎春及山东迎春提供借款的同时,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向少数股东同比例借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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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资金拆借利率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
利率(1 年期贷款基准年利率 4.35%),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七、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3
年拟与中粮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物业租赁、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出售商品或提
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公司本次补充确认的 2022 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
湖南迎春、山东迎春与少数股东王英华、王贵生、马锐光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均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
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
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故我们同意将公司 2023 年度日
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补充确认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与(1)中粮集团及其子公司;(2)公司股东合肥美亚光
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马锐光、李向丽、王英华、
王贵生、开封市茂盛机械有限公司、ZAVKOM-ENGINEERING LLC 等发生物业
租赁、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3
年全年总金额为 73,100.00 万元。另外,公司本次补充确认了 2022 年度,公司控
股子公司湖南迎春、山东迎春与少数股东王英华、王贵生、马锐光之间的日常性
关联交易。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符
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市场公允
价格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
10
性。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
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履行了回避义务,未参与表决;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实施前述关联交易,前述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累计超过预计金额后发生的交
易应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八、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粮科工上述关联交易
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将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交
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
性关联交易额度及补充确认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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