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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科工: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潘思轶)2023-04-25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潘思轶)

    2022 年度,作为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忠实履行职责,审慎行使董事会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2 年
度的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工作情况回顾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在 2022 年度任期内,本人共出席了 5 次董事会,具体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
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5


                                                                        是否连续
                        应出席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会议
   姓名        职务                                                     两次未出
                          议次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潘思轶     独立董事      5          5          0              0         否


    2022 年度任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均投出
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 3 次
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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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本人对以下议案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22 年 4 月 22 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和《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8 月 25 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
案》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2 年 10 月 9 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
补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2 年 11 月 17 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技术研讨与交流,了解公司的生
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现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和充分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动态。同时从自身专业技
术角度出发,在研发体系改革、业务转型升级等方面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良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及所做的其他工作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二届审计委员会委
员、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本
人参加了以上委员会召开的历次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
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在 2022 年任期内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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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详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相关会
议,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能力、绩效和任职变动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并
将上述议案一同提交董事会审议。体现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梯队化、专业化和
知识化原则,进一步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拔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遵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详细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为内部审
计工作的有效开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定期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在
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遵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详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
度的薪酬符合相关制度规定,体现了公司经营业绩与个人绩效相统一的原则,同
时对公司绩效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进一步提高公司在绩效考核方面的科学
性。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
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进一步
促进了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2023 年度,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为
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专业化的支持,不断增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经营
层的沟通,运用好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发挥作用,维护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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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潘思轶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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