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1 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 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2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事利丝绸”、“发行人”、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贵所创业板上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认为万事利丝绸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 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实质条件,同意向贵所保荐万事利丝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简介 中文名称: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ngzhou Wensli Silk Culture Co., Ltd.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城路68号(万事利科技大厦)2幢5楼501室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4月24日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9月13日 联系方式:0571-8684761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制造;服饰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面料纺 织加工;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 除外);服装服饰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化妆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工 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 化妆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零售; 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 服务;礼仪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广告设计、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文艺创作;会议及 展览服务;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医用口罩零售; 3 医用口罩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 (二)主营业务 公司将中国传统丝绸文化与创意设计、数码印花生产工艺相结合,专业从事 丝绸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2020年,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公司积 极响应政府号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率先利用丝绸产品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等 资源,转产民用口罩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按照客户群体和是否具备终端消费品牌可分为丝绸文化创意 品(自有终端品牌)和丝绸纺织制品(非自有终端品牌),其中以“万事利”自 有品牌为核心的丝绸文化创意品主要包括丝巾、组合套装、家纺、品牌服装、围 巾、丝绸工艺品;以技术加工为核心向知名女装品牌提供的丝绸纺织制品主要包 括丝绸面料、贴牌服装以及公司凭借工艺优势向客户提供的数码印花加工服务, 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增加了口罩产品。公司主要产品图示如下: 产品类 细分 产品图示 说明 型 品类 丝巾主要为使用斜纹绸、 素绉缎、雪纺等多种真丝 丝巾 面料,通过文化创意设计 经印染后制作而成 丝绸文 化创意 品(自 有终端 品牌) 组合套装主要系将其他具 有中国传统文化元素的产 组 合 品,如瓷器、茶叶、粽子、 套装 月饼等产品搭配丝绸类产 品组合而成 4 产品类 细分 产品图示 说明 型 品类 家纺主要包括真丝床品 (如包括床单、被套、枕 家纺 套在内四件套、六件套)、 蚕丝被等 品牌服装主要包括以桑蚕 丝为主要材质的日常家居 服系列和传统旗袍、新中 式礼服、现代职业装等适 品 牌 用于不同场合穿着的高定 服装 华服系列,品牌服装主要 由公司自主设计,以“万 事利”等自主品牌进行终 端销售 围巾主要涵盖真丝绒围 巾、羊毛围巾、羊绒围巾、 丝羊绒混纺围巾等系列, 围巾 部分产品采用了“祥云”、 “福”、“字根”等图案, 增强产品的创意与内涵 丝绸工艺品主要包括采用 缂丝、宋锦、乱针绣等丝 丝 绸 织非遗技艺制成的丝绸屏 工 艺 风、丝绸刺绣等高端丝绸 品 艺术品以及工艺相对简单 的丝绸书籍、卷轴画等常 规丝绸工艺品 丝绸面料由白坯面料经染 丝 绸 色或印花而成,主要用于 面料 进一步制作服装、丝巾等 产品 丝绸纺 织制品 (非自 贴牌服装主要系公司以 有终端 OEM 模式组织生产,在终 品牌) 端销售环节以客户品牌而 非公司自有品牌销售的真 贴 牌 丝服装、化纤等非丝服装。 服装 客户通常对贴牌服装已有 核心设计理念,公司主要 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辅助 设计 5 产品类 细分 产品图示 说明 型 品类 一次性使用口罩,主要用 平 面 于隔绝外界的灰尘、风沙、 口罩 病毒、有毒有害的气体和 气味,防疫产品 口罩 立体口罩采用了与面部形 状相吻合的立体结构设 计,从而可以消除口罩与 立 体 鼻子、面颊以及下巴等侧 口罩 面间的空隙,比普通平面 口罩有更好的气密性,可 多次使用,防疫产品 公司丝绸文化创意品聚焦于产品消费场景与中国文化中重要节日、仪式相结 合,产品创意设计与中国文化元素图样、客户个性化定制需求相结合,产品营销 策划与中国文化习俗、IP相结合,将中国丝绸与中国文化融合创新,讲好中国故 事,塑造民族品牌,开发出一系列符合当下消费者需求的丝绸文化创意产品。凭 借着文化创意优势和品牌美誉度,公司丝绸文化创意品市场认可度较高,并成功 服务了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G20杭州峰会、北京“一带一路” 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等一系列国际盛会,用丝绸文化创 意和工艺技术彰显了中国文化的魅力。公司丝绸纺织制品专注于丝绸数码印花生 产工艺和技术研究创新,主要面向品牌女装客户,凭借数码印花生产工艺及质量 控制等优势,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与众多优质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如鄂尔 多斯、歌力思、朗姿股份、爱慕股份、锦泓集团、雅莹集团、安正时尚等。 公司深耕丝绸行业多年,经过十余年发展,公司成功实现从“产品制造”到 “文化创造”再到“品牌塑造”的转型升级,“万事利”已是行业内知名品牌。 公司致力于推动中国民族产业的发展,以让世界爱上中国丝绸为使命,打造“中 国的世界级丝绸品牌”。 公司一向重视研发创新,公司及子公司万事利科技均为高新技术企业,截至 2020年末,公司专利数量达112项,其中发明专利27项。公司系全国丝绸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及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截至2020年末,公司主持和 6 参与制定的主要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合计29项,均为丝绸相关领域,体现了公 司在丝绸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三)核心技术 1、丝绸文化创意品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专注于产业链中附加值较高的研发设计和销售环节,在国家大力支持文 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背景下,公司核心技术主要体现为依托丝绸研究院,将各种文 化资源与公司产品相结合,通过专业的研发设计技术和供应链体系将文化资源转 化为丝绸文化创意产品。公司还通过构建丝绸文化展示营销中心引导文化消费, 同时积极开拓各类销售渠道,使文化创意产品的市场价值得以实现,形成了一条 切实可行的丝绸文化创意产业链。公司探索出的丝绸文化创意产业模式对于推动 茧丝绸产业和文化融合发展、促进茧丝绸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于2019年12月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 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933001845),2017年8月被评为浙江省重点文化企业(2016-2017年度), 2020年度公司新品上市数量220款,属于丝绸文化创意产业的领先者。截至2020 年末,公司共有专利112项,其中发明专利27项,著作权188项。 2、丝绸纺织制品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丝绸纺织制品应用的主要核心技术包括数码印花色彩管理技术和双面 数码印花工艺。 序 技术名 技术来 主要内容 生产环节 应用的产品 号 称 源 形成以数据控制为核心,建立 数码印 以预防为主体的公司、车间、 丝巾、品牌服 花色彩 产学研 数码印花色彩 1 班组三级色彩管理与控制体 装、丝绸面料、 管理技 合作 管理环节 系,实现色彩再现的数字化控 贴牌服装 术 制体系 双面数码印花工艺解决了真 双面数 丝面料双面渗透问题,做出双 丝巾、品牌服 自主研 双面数码印花 2 码印花 面同花异色产品和第一本异 装、丝绸面料、 发 生产环节 工艺 色色卡标准,提升面料品质, 贴牌服装 具有防伪效果 公司通过数码印花色彩管理技术和双面数码印花工艺实现丝绸面料的升级 换代,为服饰领域提供了一种全新的面料印花表达方式,大大丰富了服装、围巾 7 等产品的可开发样式。目前公司所有数码印花产品都采用了色彩管理技术,通过 不断积累生产经验,促进“所见即所得”的工艺水平不断提高。公司已建成年产 300万米以上的数码印花工厂,2020年度,公司数码印花工厂生产双面数码印花 面料40.65万米。 (1)数码印花色彩管理技术 印花是指使用染料或涂料在织物表面形成图案。印花技术发展至今,已形成 传统丝网印花、圆网印花、滚筒印花、数码印花等多种印花工艺相互并存的格局, 丝网印花作为传统的经典印花工艺,利用丝网印版图文部分网孔可透过染料,非 图文部分网孔不能透过染料的基本原理进行印花,其应用范围较为广泛,在印花 产业中所占比重相对较高。但近几年数码印花发展较为迅猛,其原理为利用计算 机控制喷头将墨水直接喷印到介质上直接打印出图案,相较丝网印花数码印花在 安全环保、色彩丰富度和精细度、小批量快速反应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 数码印花从前端至后道涉及工艺多达百余项,喷印在面料上的物质由几种染 料混合而成,再经过烘干、蒸化、水洗后固定在介质上。生产过程中面料、糊料 和染料在一定的温度、湿度和加工时长条件下进行化学反应,条件的差异会导致 成品呈现的颜色与输入颜色存在一定偏差。公司通过调节上浆配方、上浆工艺条 件、面料存放环境、墨水喷射密度状态、染料组合方式,结合色彩规律、蒸化水 洗条件和工艺控制,凭借多年生产经验总结出工艺中的物理和化学反应规律,通 过先进的设备采集和大数据分析,形成了数码印花数字化色彩图库,即一种颜色 对应一个生产工艺数据,通过数字化工艺控制实现成品呈现的颜色与输入颜色基 本一致。 公司数码印花色彩管理技术共形成三项发明专利,分别为一种数码印花颜色 再现监控方法、一种数码印花喷印特性曲线的制作方法、一种基于特征色的数码 印花颜色再现精度的评价方法,三项发明专利权属均为公司子公司。一种数码印 花颜色再现监控方法,提出了一套数字化方法体系来进行数码印花生产过程质量 的监控;一种数码印花喷印特性曲线的制作方法,由于活性数码印花工序繁杂, 生产周期长,给色彩管理中的颜色采集带来了不便,此发明专利给出了一种快速 制作喷印机密度曲线的方法;一种基于特征色的数码印花颜色再现精度的评价方 法,提出了一套颜色精度评价方法体系,突破数码印花颜色再现评价方法空白的 8 瓶颈。 (2)双面数码印花工艺 双面数码印花是一种采用喷印的方式在面料正反面印制达到正反面色差小 或同花异色、异花异色效果的印花工艺,公司双面数码印花工艺主要应用在真丝 面料领域。在纺织机械技术持续发展背景下,近几年市场上出现了多种能在轻薄 的真丝面料形成相同花型的设备,但在真丝面料正反两面喷印不同颜色导致的撞 色问题是困扰双面数码印花领域的难题,一方面设计师设计的花型与设备的可识 别性会影响双面花型精确度,另一方面面料差异和工艺条件控制也会影响双面异 色的效果。为了突破双面数码印花颜色及花型识别的瓶颈,公司通过组建设计师 +数码印花工艺师+面料研发人员的三方研发团队,通过大量的研究和应用,形成 了前处理、精准定位喷印和印后处理等环节的关键工艺,总结出设备对花型的可 识别性和双面异色工艺的化学反应规律。2020年度,公司生产双面数码印花面料 共计约40.65万米。 3、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公司上述核心技术应用在公司丝绸文化创意品(自有终端品牌)和丝绸纺织 制品(非自有终端品牌)等产品中,报告期内,上述核心技术所应用产品的销售 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如下: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核心技术应用产 49,807.20 56,633.40 55,387.67 品收入(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73,074.22 72,243.53 74,281.06 (万元) 占比 68.16% 78.39% 74.56% 注:2020 年口罩销售收入金额较大,导致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比下滑。 (四)研发水平 公司秉承自主品牌、原创设计的研发理念,于 2018 年初整合丝绸领域各项 技术资源,组建丝绸研究院,并吸收了万事利集团部分研发人员。万事利集团研 发中心于 2011 年被国家发改委评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丝绸研究院设有商品中心、设计研发中心、人工智能研发部、色彩管理技术 研发部、丝蛋白技术研发部、丝绸复古技术研发部、丝绸“+”项目部、国潮文 9 创产品项目部等部门,研发内容贯穿整个丝绸产业链,覆盖蚕丝带白、印染色彩 管理、商品企划、研发设计、产品规划等多个环节。丝绸研究院具体工作内容如 下: 公司丝绸研究院于 2018 年初设立,整合了公司内部与丝绸业务相关的各项 技术资源,如色彩管理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蚕丝蛋白技术、丝绸复古技术、丝 绸洗护技术、超薄丝织技术等,应用于数码印花加工、丝绸洗护、蚕丝蛋白日化 用品、丝绸工艺品等产品或服务,并推出了西湖一号及万事礼 APP 定制平台。 通过丝绸研究院对技术研究的持续投入和对产品开发的不断推陈出新,既保证了 公司现有产品的生命力和市场竞争力,又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动力。丝绸研 究院运营情况如下: (1)产品调研环节 商品中心通过对丝绸文化创意品主要消费场景、流行趋势进行调研,并对调 研信息进行分析、整理,结合公司信息系统对消费者行为及需求的反馈,如消费 者进店率、成交率、客单价等数据的分析,对下一季产品的主题、颜色、品类占 比、元素、面辅料、设计及生产时间表等做出调研分析和产品开发规划。 (2)产品开发环节 10 设计研发中心根据产品调研、并对目标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国内外 流行趋势及中国传统文化,设计出各类元素图样,按照商品企划部门制定的目标 和规划,开发适合目标消费群体、充分展现公司品牌文化和价值的各类产品。 2018-2020 年公司丝绸文化创意新品上市数量历年均超过 200 件,且呈逐步增长 趋势,截至 2020 年末已取得作品著作权 184 项。 (3)技术或工艺研究环节 人工智能研发部、色彩管理技术研发部、丝蛋白技术研发部、丝绸复古技术 研发部、丝绸“+”项目部、国潮文创产品等技术或工艺研发部门,一方面进行技 术或工艺的专项研发,研发方向包括色彩管理、双面印花、蚕丝蛋白、丝绸复古、 丝绸洗护、超薄丝织等,已取得发明专利 27 项;另一方面与设计研发中心协作, 根据其提出的产品技术及工艺研发建议,配合完成从研发到产品应用的开发过程。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创新,报告期内,公司研发 支出情况如下: 年份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研发费用(万元) 3,651.98 3,258.63 3,272.10 营业收入(万元) 73,570.31 72,851.39 75,252.67 研发费用占比 4.96% 4.47% 4.35% 公司在现有竞争优势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在文化创意能力和数码印花工艺水 平方面的核心竞争力。目前主要在研项目(整体预算 300 万元以上)如下: 报告期内 序 研发阶 是否合作 项目名称 研发投入 拟达到目标 号 段 研发 (万元) 研究出一套丝巾 C2M 敏捷定制系统,建设 基于人工智能的丝 丝巾个性化单件定制数字化柔性供应链,通 1 巾设计应用研究及 开发中 562.24 过人工智能算法进行丝巾设计可以在 1 分 是 数据库建设 钟内生成 10 的 26 次方倍数的丝巾图案,具 备可持续创新的能力和指标。 以标准图像显示器的颜色显示为参考,丝绸 数码印花的个性化 数码印花个性化定制产品的色彩再现一致 2 开发中 185.55 否 定制工艺开发 性可达 90%以上,个性化定制产品的正品率 可达 90%以上。 特种桑蚕茧丝面料 研究雄雌蚕茧丝、雄蚕茧品种及普通蚕茧丝 3 开发中 253.52 是 的开发与应用 及其面料的性能差异,并分析其原因。 数码无水印花技术 产品技术达到 GB18401-2001 的要求,预期 4 开发中 206.02 否 在香云纱上的应用 项目完成后,香云纱的产量增长 30%左右。 开发丝绸无水数码印花新技术、新工艺,形 生态免水洗数码印 成年产 800 万米的丝绸数码示范工厂;技术 5 开发中 265.33 否 花工艺研究 指标:色牢度比传统数码印花提升半级以 上,节水 99%以上,节省染料 30%,节电 11 报告期内 序 研发阶 是否合作 项目名称 研发投入 拟达到目标 号 段 研发 (万元) 30%,节汽 30%,生产过程不使用尿素,基 本达到零排放。 公司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路线和文化 产品创新模式,加强与浙江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多家国内 知名高校紧密合作,积极转化高校科研成果,提升研发水平。发挥专业院校的优 势,不断为公司带来文化创意领域最前沿的发展新思路、新知识、新技术,为公 司技术创新提供有力保障,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和原创力。报告期内, 公司主要合作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合作方 合作模式 研究项目内容 知识产权归属 微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为 基于人工智能 微软(中 万事利丝绸定制开发丝巾问 的丝巾设计应 1 国)有限 委托开发 答机器人,具体包括定制化 公司 用研究及数据 公司 问答接口开发、纹样知识图 库建设 谱开发、API 调用 为数码印花上下游产业链提 数码印花标准 供颜色基准数据,形成数字 色卡及其数据 杭州电子 2 委托开发 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生产 公司 库系统的设计 科技大学 工艺,实现科学严谨的产品 与研发 设计、制造和检验 雄蚕茧、丝、 研究雄雌蚕茧丝、雄蚕茧品 绸、染色性能 浙江理工 3 委托开发 种及普通蚕茧丝及其面料的 双方共有 研究及其丝绸 大学 性能差异,并分析其原因 面料开发 (五)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71,253.21 70,592.93 64,230.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48,711.97 44,389.75 38,423.7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2.82 25.49 29.62 营业收入(万元) 73,570.31 72,851.39 75,252.67 净利润(万元) 6,308.13 5,933.46 5,001.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6,340.28 5,966.03 5,011.90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6,319.54 5,133.89 4,690.81 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63 0.59 0.50 稀释每股收益(元) 0.63 0.59 0.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62 14.41 13.95 12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 11,745.92 9,064.99 7,548.40 元) 现金分红(万元) 2,018.06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96 4.47 4.35 (六)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由新冠肺炎疫情引起的风险 2020 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国 GDP 同比增长 2.3%,增长速度出现较 大下滑,在此情况下,公司直销渠道和分销渠道在短期内均受到了较大影响,当 年共 10 家加盟商经营亏损,公司向亏损加盟商销售额占 2020 年加盟商渠道收入 的比例为 4.81%,丝绸文化创意品(自有终端品牌)的销售和丝绸纺织制品(非 自有终端品牌)的新接订单数量均出现下滑,对公司业绩已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73,570.31 万元,基本与 2019 年度持平;公司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6,319.5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3.09%,若剔除口罩业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 56,045.07 万元,同比下降 23.07%,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4,569.42 万元, 同比下降 10.99%。 此外,新冠肺炎疫情自 2020 年 3 月以来在欧美各国爆发,公司部分丝绸纺 织制品主要面向出口,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 8,206.44 万元、 7,152.27 万元和 5,657.63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11.05%、9.90% 和 7.74%,2020 年度,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主要为口罩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境外 销售毛利额分别为 1,346.11 万元、1,080.01 万元和 1,423.73 万元,占各期毛利额 比重分别为 4.96%、4.04%和 4.98%(2020 年度,扣除口罩业务后境外销售毛利 额为 667.57 万元,占比为 2.34%)。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境外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1,043.57 万元。由于公司境 外客户集中于欧洲,如新冠肺炎疫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或者再次大规模爆发,则 可能对公司新接订单数量,应收账款的顺利收回和未来经营业绩造成较大的不利 影响。若新冠肺炎疫情再次在国内大规模爆发,则可能对公司包括销售团队渠道、 加盟渠道销售在内的各个渠道销售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对公司丝绸文化创意品、 丝绸纺织制品等各品类销售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较大不 13 利影响。 2、业务拓展及成长性风险 由于公司品牌影响力在全国范围内仍有待提升、营销渠道网络有待拓展、高 端人才相对短缺、数码印花技术的应用有待推广、宏观经济波动影响产品需求等 因素,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74,281.06万元、72,243.53万元、 73,074.22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690.81万元、5,133.89万元、6,319.54 万元,总体收入保持平稳的态势,利润逐年上涨。2020年度因受疫情影响,公司 丝绸文化创意品(自有终端品牌)及丝绸纺织制品(非自有终端品牌)业务出现 了一定程度的下滑。剔除口罩业务后, 2020年度发行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5,548.99万元,同比下降23.11%、扣非后归母净利润4,569.42万元,同比下降 10.99%。 公司针对未来业务开拓已制定相应的措施与计划,若未来出现品牌影响力和 辐射区域无法进一步拓展、营销渠道建设不及预期、人才团队建设过慢、数码印 花技术推广不及预期、宏观经济大幅波动等情形,发行人可能存在业务开拓缓慢 和成长性相对不足的风险,若上述多种情形同时出现或者出现新冠肺炎疫情再次 大规模爆发等特殊事件,则发行人经营业绩可能出现下滑甚至较大幅度下滑的风 险。 3、口罩业务销售规模及该项业务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贡献存在不可持续的 风险 2020 年度,在原有业务受疫情冲击影响较大的情况下,公司响应政府号召, 积极转产口罩业务并实现收入 17,525.24 万元,口罩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与净利 润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与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 23.82%和 27.89%。截至招股说明 书签署日,国内新冠肺炎疫情控制情况较好,但全球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疫情仍处 于持续蔓延阶段。未来,公司将在防疫需要的基础上设计更美观和具有创意性的 口罩产品,从而满足市场需求,亦可将其作为组合套装的一部分进行销售,增加 组合套装产品的功能性。但由于目前口罩等防疫物资需求进入常态化阶段,且市 场供应相对充足,公司 2020 年下半年口罩月均销售额 53.16 万元,销售规模已 较 2020 年 1-6 月大幅下降,公司口罩业务未来保持 2020 年度的生产销售规模及 对经营业绩贡献的比例存在不可持续的风险。 14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3,570.31 万元,净利润 6,308.13 万元,其中口 罩业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占比分别约为 23.82%、27.89%,对发行人当期经营 业绩产生了积极影响。若未来新冠肺炎疫情再次大规模爆发严重影响公司经营, 或者公司丝绸文化创意品(自有终端品牌)业务和丝绸纺织制品(非自有终端品 牌)业务无法恢复至疫情前水平,则公司口罩业务不可持续的风险可能会对公司 未来经营业绩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4、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目前双面数码印花尚处于行业应用初期,但是市场前景较好,相关核心技术 及知识产权是公司持续发展、引领市场的关键因素,是公司数码印花工艺核心竞 争力的重要支持和保障。公司积极申请专利确保核心技术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截 至 2020 年末,公司在数码印花加工及相关领域共取得专利 18 项,其中发明专利 16 项,由于公司其他未申请专利的非专利技术不受专利法的保护,在权利保障 上存在一定的风险。尽管公司已采取了严格的技术保密措施,与相关人员签订了 保密协议,并采取了相应的技术保密措施,但仍存在核心技术被泄密或盗用的风 险,进而导致公司市场竞争力下降。 5、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我国丝绸行业进入门槛较低,丝绸生产商及品牌众多,普遍议价能力较弱, 行业竞争较为激烈,主要体现在品牌、营销渠道、设计研发等方面的市场竞争。 “万事利”是我国丝绸行业的知名品牌,但若公司不能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美 誉度,或者对产品品质、形象设计、销售服务等管理不能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则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品牌形象,进而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产品销售带来不利影 响。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33,634,32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发行股数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5.24 元/股 公司高管、员工参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的战略 战略配售情况 配售,获配股数3,363,432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10%。资产 15 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 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发行市盈率 11.16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4.83 元(按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50 元(按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产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1.17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战略投资者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 发行方式 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的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资格和条件的战略投资者(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 工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询价对象 发行对象 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账户符合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本次新股发行费用总额为5,860.57万元,其中: 1、承销与保荐费用:3,500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1,190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3、律师费用:658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81.13万元; 5、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31.44万元; 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金额。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和其他项目组 成员 (一)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罗傅琪 先生: 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业务董事,金融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注册 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参与奇精机械首发项目、圣龙股份 首发项目、杭州园林首发项目、江丰电子首发项目、奇精机械2017年度可转换公 司债券项目、荣盛石化2019年非公开项目等,担任了荣盛石化2019年非公开项目 的保荐代表人。 季诚永 先生: 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董事总经理,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1996年开 16 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负责杭钢股份、钱江摩托、浙大海纳、江山化工、栋 梁新材、东晶电子、荣盛石化、卫星石化和宁波高发等首发项目,钱江摩托和普 洛药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宁波联合的并购项目,担任了东晶电子、荣盛石化、 卫星石化、宁波高发、奇精机械、江丰电子等首发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1、项目协办人 李文江 先生: 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综合管理部项目经理,法学学士,律师从业资格。 2008年入职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先后从事项目内审及项目管理等工作, 2015年通过保荐代表人资格考试。 2、项目组其他成员 项目组其他成员为:汤海琴、刘飞翔、陆昕宇、郭允知、张政一、沈卿翰、 伍韵(已离职) 四、发行人与保荐机构的关联情况说明 经核查,国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 形: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 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17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本保荐机构承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贵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 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并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同意向贵所保荐万事 利丝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承诺如下: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 本次发行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符 18 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七、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的说明 (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1、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发行条件 本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是否符合《证券法》(2019 年 12 月 28 日修订) 规定的发行条件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核查结论如下: (1)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 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5)发行人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符合《注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于 2007 年成立,于 2017 年整体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已在三年以上。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自整体变更以来已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在董事会下设置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发行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章 程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 履行职责,符合《注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 19 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机构已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 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审计机构已出具了无保留结 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发行人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3)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 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二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二年实际控制 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 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 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符合《注册办法》 第十二条的规定。 (4)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 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 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 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 20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注 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规 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实质条件。 (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 10,090.296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 3,363.4320 万 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三)符合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要求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 10,090.296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 3,363.4320 万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符合“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25%以上/公司股 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的规定。 (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规定的标准 发行人 2019 年和 2020 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为 11,453.43 万元,符 合“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规定。 综上,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2.1.2 条第一款规定的市值及财务指标标准。 《上市规则》2.1.2 条规定:“发行人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差异表决权安排的,市 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 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九、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事项 安排 国信证券将根据与发行人签订的保荐协议, 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 (一)持续督导事项 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 导 强化发行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 的意识,认识到占用发行人资源的严重后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发行人决策机制。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 建立对高管人员的监管机制、督促高管人员 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 与发行人签订承诺函、完善高管人员的激励 度 与约束体系。 21 事项 安排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 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关联交易达到一定数额 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 需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经董事会(或股东 表意见 大会)批准。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 建立发行人重大信息及时沟通渠道、督促发 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行人负责信息披露的人员学习有关信息披 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露要求和规定。 建立与发行人信息沟通渠道、根据募集资金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 专用账户的管理协议落实监管措施、定期对 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规范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发行人担保行为的决策程序,要求发行人所 并发表意见 有担保行为与保荐人进行事前沟通。 按照保荐制度有关规定积极行使保荐职责;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人的权利、履行持续 严格履行保荐协议、建立通畅的沟通联系渠 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道。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人履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持续对发行人进 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行关注,并进行相关业务的持续培训。 (四)其他安排 无 十、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罗傅琪、季诚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105号凯喜雅大厦5楼 邮编:310004 电话:0571-85316112 传真:0571-85316108 十一、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十二、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在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的基础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条件。 22 鉴于上述内容,本保荐机构推荐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请予批准! (以下无正文) 23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李文江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 罗傅琪 季诚永 年 月 日 内核负责人: 曾 信 年 月 日 保荐业务负责人: 谌传立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年 月 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