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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事利: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2021-10-09  

                        证券代码:301066             证券简称:万事利               公告编号:2021-005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2 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634,32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2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6,243,836.80 元,扣除发行
费用总额 58,605,725.13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7,638,111.67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对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21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
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调整情况

    由 于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11,763.81 万 元 , 少 于 拟 投 入 的 募 集 资 金 金 额
31,973.13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各募投
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集资金

  1     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10,123.70      10,123.70         5,123.70

        年产 280 万米数码印花
  2                                   5,911.90       5,431.90         3,222.58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数字化智能运营体系建
  3                                   3,417.53       3,417.53         3,417.53
        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3,000.00      13,000.00                 0

             合计                    32,453.13      31,973.13        11,763.81

      三、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
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是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
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
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的要求。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
募集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