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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事利: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301066         证券简称:万事利         公告编号:2022-019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对会计政策作以下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1)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
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
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财会〔2021〕
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
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根据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
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
提折旧。
    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
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
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
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
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
容如下:
    (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解释第14号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PPP项目
合同,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
应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
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
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基准利率改革
    解释第14号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量的
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作出了简化会计处理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于
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因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
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无需进行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执行
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
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