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利: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06
证券代码:301066 证券简称:万事利 公告编号:2022-054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5 日(星期一)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2 年 9 月 5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9 月 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天城路 68 号万事利科技大厦 B 座 2 楼会议
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建华先生
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5 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 135,473,9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925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10 人,代表股份 130,649,7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9.364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824,20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1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及授权代表共 9 人,代表公司股份 4,825,1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17%。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
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9,054,93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3980%;反对 11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709,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083%;反对 11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9,054,93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3980%;反对 11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709,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083%;反对 11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9,054,93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3980%;反对 11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709,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083%;反对 11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35,358,54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148%;反对 11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709,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083%;反对 11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35,358,54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148%;反对 11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709,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083%;反对 11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张益辉、胡嘉冬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