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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瀚新材:2021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黄和发)2022-04-26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黄和发)


    本人黄和发在2021年度担任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和要求,在2021年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自
2021年 1月1日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召开股东大会4次。本人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7次,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7次,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
情况。在认真审议了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后,对审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
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列席4次股东大会。
    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
会议所议事项均签署表决了意向。

    2、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 2月 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
司2020年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1年 10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1年 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人作为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1年11月 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
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3、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
员,2021年度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1月28日,参加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
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审计报告>及<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通过公司<审阅报告>的议案》和
《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年4月19日,参加了第二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
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
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通过公司<审阅报告>的议案》
和《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7
月23日,参加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2021年10月12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1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021年4月19日,参加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及奖金方案的议案》。
    2021年4月19日,参加了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2021年
10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
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的
 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发挥本人会计专业优势,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
 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任职期间,认真审阅会议议案,深入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对涉及公司治理、重大事项决策、
财务管理和关联交易等进行了积极监督。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
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
性,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谨慎地使用独立董事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
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
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1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没有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2022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将继续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
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和发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