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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瀚新材: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10  

                        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4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2 年 11 月 10 日(星期四)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1 月 10 日(星期四)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 召开地点: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崇福路 51 号
   4、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5、 召集人:董事会
   6、 主持人:总经理,董事,董事长严留新先生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9,289,8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3,480,000 股的 66.95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8,62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3,480,000 股的
56.64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669,8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3,480,000 股的 10.311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289,8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3,480,000 股的 4.14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 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3,480,000 股的 0.0029%;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286,811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3,480,000 股的 4.1426%。
   (三)公司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274,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4%;反对 15,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6%;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74,1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6354%;反对 15,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6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裴礼镜、周末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