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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瀚新材: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3-0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新瀚新材(301076.SZ)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春芳                       联系电话:010-59013863

保荐代表人姓名:卢戈                         联系电话:010-5901386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
                                                                是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未发现问题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共 7 次,《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中泰证
                                         1
                   项目                                    工作内容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
                                              期事项的核查意见》、《中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核查意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核查意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
                                              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
                                              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
                                              流通的核查意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5 月 29 日
                                              重点围绕上市公司法人治理、规范运
                                              作、承诺履行、信息披露、股份增减持
                                              等方面的要求,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相
                                              关案例进行了讲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2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公司股东所持股票自愿锁定的承诺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5、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公开承诺事项未履行的约束措施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2、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春芳                    卢 戈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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