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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胜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2021-10-12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胜智能”、“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446.666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
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
2603 号)。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
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446.6667 万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08 元/股。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666.9999 万股,占发行数量的 15.00%。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
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
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
孰低值 8.7557 元/股,超过幅度为 3.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
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1 年修订)》第三十九条第(四)项,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应当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
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496.5623 万股,占本次发行
数量的 11.17%。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70.4376 万股将回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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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
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
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
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816.2044 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1.29%;网上初始发行
数量为 1,133.9000 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28.71%。最终
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 3,950.1044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
拨情况确定。

    百胜智能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T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
定价初始发行“百胜智能”股票 1,133.9000 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T+2 日)
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 2021 年 10 月 13 日(T+2 日)披露的《江西百胜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
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T+2 日)
16:00 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
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
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
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
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
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10 月 13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

                                     2
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
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
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
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为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其获配股票
限售期为 24 个月。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招商资管百胜智能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其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
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战略配售部
分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
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
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创业板、科创板、上交所主
板、深交所主板、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
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创业板、科创板、上交所主板、深交所主板首发股票
项目及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的
网下询价及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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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
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5,278,901 户,有效申
购股数为 121,585,088,500 股,配号总数为 243,170,177 个,配号起始号码为
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 000243170177。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
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10,722.73468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0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790.05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2,026.1544 万股,
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51.29%;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923.95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 48.71%。回拨后本次
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 0.0158238977%,有效申购倍数为 6,319.55552 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T+1 日)上午在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 号深业中心 308 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
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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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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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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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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