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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胜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独立意见2022-01-13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
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后,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和收益水平。该事项以确保资金安全为前提,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
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
风险控制措施,能够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

    二、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投资回报,
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增加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刘帅                 罗小平                  王金本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