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胜智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1-28
证券代码:301083 证券简称:百胜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7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2年1月13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
见当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江西百胜智能科技
股 份 有 限 公司 关 于 召开 2022 年第 一 次 临时 股 东 大会 的 通 知》 ( 公告 编 号 :
2022-004)。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28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
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中大道1220号江西百胜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润根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6,906,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3494%。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6,9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3456%。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3,9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92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6,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6,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26,90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9%;反对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9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该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26,90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9%;反对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9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26,90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9%;反对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9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贺晴、刘品
3、结论性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