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胜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25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
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后,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新增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新增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该事项以确保资金安全为前提,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
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了严
格的风险控制措施,能够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新增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进行现金管理。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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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帅 罗小平 王金本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