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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立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2022-08-04  

                        股票简称:广立微                                      股票代码:301095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Semitronix Corporation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A幢15楼F1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2022 年 8 月
                               特别提示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立微”、“本公司”、“公司”或
“发行人”)股票将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公司提
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
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2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 证 网 (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的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58.00 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
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
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
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
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截至 2022 年 7 月
21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最近一
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4.94 倍。本次发行价格 58.0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30.39 倍,
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21 日(T-3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
平均市盈率,超出幅度为 412.67%,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1 年平均静态市盈
率,未来存在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


                                         3
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
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
策。
    截至 2022 年 7 月 21 日(T-3 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
水平情况如下:

                           2021 年   2021 年               对应的静    对应的静
                                                 T-3 日
                           扣非前    扣非后                态市盈率-   态市盈率-
                                                   股票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EPS       EPS                   扣非前      扣非后
                                                 收盘价
                            (元/     (元/                  (2021      (2021
                                               (元/股)
                            股)       股)                    年)        年)
   688206.SH   概伦电子     0.07      0.05       33.01      500.61      617.60
   688521.SH   芯原股份     0.03      -0.09      48.00         -           -
   688262.SH   国芯科技     0.29      0.18       52.23      178.55      286.19
   688200.SH   华峰测控     7.13      7.06      322.26       45.20       45.63
   300604.SZ   长川科技     0.36      0.32       48.00      132.92      149.92
   688037.SH     芯源微     0.84      0.69      159.82      191.05      231.48
   688012.SH   中微公司     1.64      0.53      121.20       73.85      230.24
                          平均值                            187.03      260.18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2 年 7 月 21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芯原股份 2021 年静态市盈率(扣非前)为极值、2021 年静态市盈率(扣非后)为负
数,因此未纳入静态市盈率平均值计算;
注 3:2021 年扣非前/后 EPS=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
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
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
提高了交易风险。



                                        4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
定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数量为 39,895,313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9.95%。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
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
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
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
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
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
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
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
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全部
内容,并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凭借质量可靠、性能稳定、持续创新等优势,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受到了国内
外一线厂商认可,公司也形成了由行业龙头企业组成的一流客户群体。截至目前,
公司的客户涵盖了三星电子等 IDM 厂商,华虹集团、粤芯半导体、合肥晶合、
长鑫存储等 Foundry 厂商以及部分 Fabless 厂商。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公司向前五大客
户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6,298.36 万元、10,645.34 万元和 16,696.89 万元,占当期营
业收入的比重分别是 95.22%、85.93%和 84.27%,其中第一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
各期营业收入的 50.99%、46.56%和 44.82%,客户集中度较高。若公司主要客户
的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不良变化或者公司与主要客户的稳定合作关系发生变动,

                                     5
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软件技术开发收入波动的风险

    软件技术开发业务系公司利用一系列自研的软、硬件产品和技术为客户提供
以电性检测为核心的成品率提升服务,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下
游客户以晶圆代工厂为主,业务需求主要来自于下游客户的产线建设,主要客户
较为稳定。

    受到国际政治经济的影响,国内部分晶圆制造企业的先进制程进展可能放缓;
其次,软件技术开发业务于客户最终验收后确认收入,受设计复杂程度、客户需
求变化、客户产线进度等多种因素影响,其收入确认在年度间可能存在一定波动。

    (三)采购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分别为 1,425.39 万元、4,685.69
万元和 9,497.77 万元,占各期采购总额的 61.67%、65.56%和 75.69%,采购集中
度较高。

    由于晶圆制造对电性测试精度要求较高,且需要保持测试结果的一致性,公
司需要对批间差进行控制,为保证原材料质量的稳定性,公司部分原材料以一家
合格供应商为主。未来,若公司主要供应商受贸易摩擦、业务经营发生不利变化、
产能受限或合作关系紧张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其不能足量及时出货,影响公司
产品的正常生产交付进度,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公司增长速度降低的风险

    目前公司专注于半导体成品率提升领域,主要为Foundry与Fabless厂商提供
从EDA软件、测试芯片设计服务、电性测试设备到数据分析等一系列产品与服务。
半导体行业与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具有周期性特征。如果全球及中国宏观经
济增长大幅放缓,或行业景气度下降,集成电路厂商的资本性支出可能延缓或减
少,对EDA软件或电性测试设备的需求亦可能延缓或缩减,将给公司的短期业务
带来一定的压力。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614.35万元、12,388.84万元及19,812.64
万元,2019-2021年度年复合增长率为73.07%,呈现快速增长态势。若集成电路

                                    6
行业出现周期性波动,公司下游的集成电路厂商控制资本性支出的规模,公司增
长速度可能存在大幅降低的风险。

    (五)国际形势变动及行业波动风险

    近年来,伴随着全球产业格局的深度调整,国际贸易摩擦不断,部分国家和
地区的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经济体彼此之间关联度日
益密切,经济波动影响的连锁反应也更加广泛和深远,贸易争端可能会对中国半
导体行业的发展产生一定不利影响。若未来与我国相关的贸易争端加剧,可能会
使得半导体行业发展放缓,公司下游客户的需求减少;同时公司所采购的部分原
材料原产自境外,贸易争端加剧可能会使得部分供应受阻,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
和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7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
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2 年 6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同意杭州广立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5 号),
同意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
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
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754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广立微”,股票代码“301095”;
本次公开发行中的 39,895,313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 2022 年 8 月 5 日起上市
交易。


                                     8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2 年 8 月 5 日

      (三)股票简称:广立微

      (四)股票代码:301095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20,000.00 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5,000.0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
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39,895,313 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160,104,687 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
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793.7927 万股,占发行总规模的 15.88%,战略配售对
象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二期”)、
广州湾区半导体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湾区半导体”)、浙江金控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投资”)、湖南麓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
麓谷”)、中金广立 1 号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广
立 1 号员工资管计划”);根据发行人和战略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函,战略投资者获
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
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
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占发行前比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限售期限
                                                        例(%)
  1      杭州广立微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33,242,812      22.1619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杭州广立共创投资合伙企业(有
  2                                      23,744,867      15.8299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限合伙)
  3                 史峥                 16,383,957      10.9226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9
                                                      占发行前比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限售期限
                                                        例(%)
       北京武岳峰亦合高科技产业投资
 4                                       14,404,054       9.6027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郑勇军                 12,042,432       8.0283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杭州广立共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6                                        6,891,892       4.5946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有限合伙)
                                                                   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
       杭州崇福众科投资合伙企业(有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
 7                                        6,828,487       4.5523
                 限合伙)                                        日(2020 年 9 月 28 日)
                                                                         起3年
 8                杨慎知                  5,936,215       3.9575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
       聚源信诚(嘉兴)股权投资合伙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
 9                                        4,864,865       3.2432
             企业(有限合伙)                                      日(2020 年 12 月 21
                                                                       日)起 3 年
                                                                   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
       上海建合工业软件合伙企业(有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
 10                                       4,786,096       3.1907
                 限合伙)                                        日(2020 年 9 月 28 日)
                                                                         起3年
       杭州财通胜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11                                       4,364,864       2.9099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企业(有限合伙)
                                                                   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
                                          1,837,839       1.2252
                                                                 日(2020 年 9 月 28 日)
                                                                         起3年
 12    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
                                          1,621,621       1.0811
                                                                   日(2020 年 12 月 21
                                                                       日)起 3 年
                                                                   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
       上海石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
 13                                       3,445,946       2.2973
                 限合伙)                                        日(2020 年 9 月 28 日)
                                                                         起3年
                                                                   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
 14        中金浦成投资有限公司           2,274,324       1.5162
                                                                 日(2020 年 9 月 28 日)
                                                                         起3年
                                                                   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
       珠海湘之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
 15                                       1,654,054       1.1027
                 合伙)                                          日(2020 年 9 月 28 日)
                                                                         起3年
                                                                   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
       平潭冯源绘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
 16                                       1,621,621       1.0811
               (有限合伙)                                        日(2020 年 12 月 21
                                                                       日)起 3 年




                                        10
                                                       占发行前比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限售期限
                                                         例(%)
                                                                    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
       常州武岳峰桥矽实业投资合伙企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
 17                                       1,621,621        1.0811
             业(有限合伙)                                         日(2020 年 12 月 21
                                                                        日)起 3 年
                                                                    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
       广州智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
 18                                       1,216,215        0.8108
                 有限公司                                           日(2020 年 12 月 21
                                                                        日)起 3 年
                                                                    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
       嘉兴联创广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
 19                                          810,812       0.5406
               (有限合伙)                                         日(2020 年 12 月 21
                                                                        日)起 3 年
                                                                    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
       平潭溥博芯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
 20                                          405,406       0.2703
               (有限合伙)                                         日(2020 年 12 月 21
                                                                        日)起 3 年
               合计                     150,000,000      100.0000            -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限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关于股份锁定
的承诺”与“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及减持意
向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深圳市场非
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
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
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
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
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
网下限售股份数量为 2,166,760 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1%,占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总量的 4.33%,占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 1.08%。


                                        11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
类别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发行后股    持股数量     占发行后股
                                                                                 (非交易日顺延)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杭州广立微股
         权投资有限公     33,242,812      22.1619    33,242,812        16.6214   2025 年 8 月 5 日
         司
         杭州广立共创
         投资合伙企业     23,744,867      15.8299    23,744,867        11.8724   2025 年 8 月 5 日
         (有限合伙)
         史峥             16,383,957      10.9226    16,383,957         8.1920   2023 年 8 月 5 日
         北京武岳峰亦
         合高科技产业
                          14,404,054        9.6027   14,404,054         7.2020   2023 年 8 月 5 日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郑勇军           12,042,432        8.0283   12,042,432         6.0212   2025 年 8 月 5 日
         杭州广立共进
         企业管理合伙
                           6,891,892        4.5946    6,891,892         3.4459   2025 年 8 月 5 日
         企业(有限合
         伙)
         杭州崇福众科
         投资合伙企业      6,828,487        4.5523    6,828,487         3.4142   2023 年 9 月 28 日
         (有限合伙)
         杨慎知            5,936,215        3.9575    5,936,215         2.9681   2023 年 8 月 5 日
         聚源信诚(嘉
         兴)股权投资合                                                          2023 年 12 月 21
首次公                     4,864,865        3.2432    4,864,865         2.4324
         伙企业(有限合                                                                 日
开发前   伙)
已发行   上海建合工业
股份     软件合伙企业      4,786,096        3.1907    4,786,096         2.3930   2023 年 9 月 28 日
         (有限合伙)
         杭州财通胜遇
         股权投资基金
                           4,364,864        2.9099    4,364,864         2.1824   2023 年 8 月 5 日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中国互联网投      1,837,839        1.2252    1,837,839         0.9189   2023 年 9 月 28 日
         资基金(有限合                                                          2023 年 12 月 21
         伙)              1,621,621        1.0811    1,621,621         0.8108
                                                                                        日
         上海石立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      3,445,946        2.2973    3,445,946         1.7230   2023 年 9 月 28 日
         (有限合伙)
         中金浦成投资
                           2,274,324        1.5162    2,274,324         1.1372   2023 年 9 月 28 日
         有限公司
         珠海湘之蓝投
         资合伙企业(有    1,654,054        1.1027    1,654,054         0.8270   2023 年 9 月 28 日
         限合伙)
         平潭冯源绘芯
         股权投资合伙                                                            2023 年 12 月 21
                           1,621,621        1.0811    1,621,621         0.8108
         企业(有限合                                                                   日
         伙)
         常州武岳峰桥
                                                                                 2023 年 12 月 21
         矽实业投资合      1,621,621        1.0811    1,621,621         0.8108
                                                                                        日
         伙企业(有限合


                                             12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
 类别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发行后股     持股数量      占发行后股
                                                                                     (非交易日顺延)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伙)

         广州智光私募
                                                                                     2023 年 12 月 21
         股权投资基金       1,216,215        0.8108       1,216,215         0.6081
                                                                                            日
         管理有限公司
         嘉兴联创广芯
         创业投资合伙                                                                2023 年 12 月 21
                             810,812         0.5406        810,812          0.4054
         企业(有限合                                                                       日
         伙)
         平潭溥博芯壹
         股权投资合伙                                                                2023 年 12 月 21
                             405,406         0.2703        405,406          0.2027
         企业(有限合                                                                       日
         伙)
                小计      150,000,000      100.0000     150,000,000        75.0000         ——

           大基金二期                -              -     3,448,275         1.7241   2023 年 8 月 5 日

           湾区半导体                -              -     1,724,137         0.8621   2023 年 8 月 5 日
首次公
            金控投资                 -              -      517,241          0.2586   2023 年 8 月 5 日
开发行
战略配      湖南麓谷                 -              -      862,068          0.4310   2023 年 8 月 5 日

售股份    广立 1 号员工
                                     -              -     1,386,206         0.6931   2023 年 8 月 5 日
            资管计划

                小计                 -              -     7,937,927         3.9690         ——

         网下发行股份-
                                     -              -     2,166,760         1.0834   2023 年 2 月 5 日
首次公      限售部分
开发行   网下发行股份-
网上网                               -              -    19,482,813         9.7414         ——
           无限售部分
下发行
          网上发行股份               -              -    20,412,500        10.2063         ——
 股份
                小计                 -              -    42,062,073        21.0310         ——

         合计             150,000,000      100.0000     200,000,000     100.0000           ——

注:各加数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系由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造成。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三、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第二章第 2.1.2 条第(二)款的上市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 10 亿元,最近一
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 1 亿元”。

                                               13
    根据天健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天健审〔2022〕378 号《审计报告》,发
行人 2021 年实现净利润为 6,374.7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
5,034.90 万元,营业收入为 1.98 亿元;本次发行价格为 58.00 元/股,发行后总股
本为 20,000.0000 万股,发行完成后市值为 116.00 亿元,符合所选上市标准。




                                    14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emitronix Corporation
     成立日期            2003 年 8 月 12 日
     发行前注册资本      15,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郑勇军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 3 号天堂软件园 A 幢 15 楼 F1 座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生产、批发、零售:集成电路、电子产品,半导
                         体测试设备,计算机软、硬件;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
     经营范围            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集成电路 EDA 软件与晶圆级电性测试设备供应商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
     所属行业
                         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分类代码:I65)
     电话                0571-8102 1264
     传真                0571-8102 1261
     电子邮箱            ir@semitronix.com
     董事会秘书          陆春龙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

     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债券情况如下:
                                                                                占发行前 持有
序                                任职起止日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量 合计持股数
       姓名           职务                                                      总股本持 债券
号                                    期       量(股)     (股)   量(股)
                                                                                股比例 情况
                                                         通过广立微投
                                                             资持有
                                                         33,239,488 股;
                  董事长、总经
                               2020.11.20-               通过广立共创
1     郑勇军      理、核心技术                12,042,432                 52,782,982 35.1887%   -
                               2023.11.19                持有 7,432,143
                      人员
                                                         股;通过广立
                                                            共进持有
                                                            68,919 股



                                                  15
                                                                             占发行前 持有
序                             任职起止日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量 合计持股数
       姓名         职务                                                     总股本持 债券
号                                 期       量(股)     (股)   量(股)
                                                                             股比例 情况
                               2020.11.20-
2      史峥         董事                     16,383,957          -          16,383,957 10.9226%      -
                               2023.11.19
                董事、副总经
                             2020.11.20-
3     杨慎知    理、核心技术                  5,936,215          -           5,936,215     3.9575%   -
                             2023.11.19
                    人员
                                                           通过建合工软
                                                           (上海岭望企
                                                           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2020.11.20-                -上海武岳峰二
4      蔡颖         董事                        -                                  2,038   0.0014%   -
                               2023.11.19                  期集成电路股
                                                           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建合工软)持
                                                             有 2,038 股
                               2020.11.20-
5      徐伟       独立董事                      -                -             -             -       -
                               2023.11.19
                               2020.11.20-
6     朱茶芬      独立董事                      -                -             -             -       -
                               2023.11.19
                               2020.11.20-
7     杨华中      独立董事                      -                -             -             -       -
                               2023.11.19
                                                          通过广立共创
                监事会主席、 2020.11.20-
8     潘伟伟                                    -         持有 3,561,730     3,561,730     2.3745%   -
                核心技术人员 2023.11.19
                                                                股
                               2020.11.20-
9     汪新生        监事                        -                -             -             -       -
                               2023.11.19
                               2020.11.20-                通过广立共创
10    武玉真    职工代表监事                    -                              59,362      0.0396%   -
                               2023.11.19                 持有 59,362 股
       LU                                                 通过广立共进
                               2020.11.20-
11 MEIJUN         副总经理                      -         持有 2,481,081     2,481,081     1.6541%   -
                               2023.11.19
   (陆梅君)                                                   股
                                                          通过广立共进
     ZHAO SA                   2020.11.20-
12                副总经理                      -         持有 2,481,081     2,481,081     1.6541%   -
     (赵飒)                  2023.11.19
                                                                股
                财务负责人、 2020.11.20-                  通过广立共进
13    陆春龙                                    -                             372,162      0.2481%   -
                董事会秘书 2023.11.19                     持有 372,162 股
                                                          通过广立共创
14    邵康鹏    核心技术人员        -           -         持有 1,543,416     1,543,416     1.0289%   -
                                                                股
                                                          通过广立微投
15    郑姬秀    郑勇军的姐姐        -           -         资持有 3,324             3,324   0.0022%   -
                                                              股
                LU MEIJUN                                 通过广立共创
16    刘娟利    (陆梅君)的        -           -         持有 1,187,243     1,187,243     0.7915%   -
                    配偶                                        股


                                                16
注:间接持股比例是根据各自然人持有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与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股权的比
例相乘得出;间接持股数是根据间接持股比例与公司总股本相乘得出。

     除上述所列情况之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未对外发行债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无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及本次发行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广立微投资,实际控制人为郑勇军。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广立微投资持有公司 33,242,812 股股份,占本次
发 行 前 公 司 股 份 总 额的 22.16% , 系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 郑 勇 军 直接 持 有 公 司
12,042,432 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 8.03%,通过持有广立微投资 99.99%股权间接
控制公司 22.16%股份对应的表决权,通过持有广立共创 31.30%出资并担任普通
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公司 15.83%股份对应的表决权,通过持有广
立共进 1.00%出资并担任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公司 4.59%股份
对应的表决权。通过上述安排,郑勇军合计控制发行人 50.61%股份对应的表决
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1、广立微投资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广立微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杭州广立微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 年 8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 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 3 号天堂软件园 A 幢 1 楼 1030 室(自
      营地            主申报)
                              股东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股东构成                郑勇军                       1,999.80                    99.99
                             郑姬秀                            0.20                    0.01



                                           17
                              合计                        2,000.00               100.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无实际经营业务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03.73             1,998.73                -1.02
     2021 年度

    注:2021 年度财务数据经浙江至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郑勇军

    郑勇军先生,197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公民身
份号码:432927197106******,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

    郑勇军先生 1994 年 7 月取得清华大学化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双学士
学位,2000 年 8 月取得康奈尔大学(Cornell University)化学工程专业博士学位。
郑勇军先生 2000 年 8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 PDF Solutions 高级工程师,2004 年 5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 Xilinx INC.资深主任工程师,2007 年 7 月至 2015 年 6 月由
浙江大学聘任为特聘研究员,200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1 月在广立微有限历任总
经理、董事长、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广立微董事长兼总经理。




                                                18
(二)本次发行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郑
                     勇
                     军                   99.9900%        31.3000%      1.0000%
                                                             GP            GP



                                       杭                合          杭合
                                       州              杭伙          州伙
                                                       州企          广企
                                       广有            广业          立业
                                       立限            立(          共(
                                       微公            共有          进有
                                       股司            创限          企限
                                       权              投合          业合
                                       投              资伙          管伙
                                       资                )          理)



                          6.0212%         16.6214%        11.8724%     3.4459%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已经实施的股权激励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履行的决策程序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上市
后行权的股激励及相关安排。已经实施的股权激励具体如下:

    1、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广立共创

    广立共创直接持有发行人 23,744,867 股股份,广立共创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杭州广立共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8 年 7 月 18 日
  认缴出资总额            400.00 万元                   实缴出资总额         400.00 万元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 3 号天堂软件园 A 幢 1 楼 1016 室(自
  主要经营场所
                          主申报)
 执行事务合伙人           郑勇军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无实际经营业务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19
     广立共创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出资比例、授予时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
          合伙人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授予时在公司任职
号
                               普通合伙人
1         郑勇军              125.20            31.3000         董事长
                               有限合伙人
2         潘伟伟                60.00           15.0000       设计部总监
3         邵康鹏                26.00            6.5000   软件研发部资深经理
4         刘娟利                20.00            5.0000    市场销售部工程师
5         马铁中                18.00            4.5000          董事
6         刘慧斌                13.00            3.2500   应用咨询部资深经理
7         成家柏                12.00            3.0000   测试设备部资深经理
8          蓝帆                 10.00            2.5000    设计部资深工程师
9          方益                  8.00            2.0000     设计部技术经理
10         陈巍                  8.00            2.0000   测试设备部技术经理
11         毛俊                  8.00            2.0000   软件研发部技术经理
12        谢丹红                 8.00            2.0000     人事行政部经理
13        杨璐丹                 8.00            2.0000    设计部资深工程师
14        盛龙凤                 6.00            1.5000       财务部经理
15         何瑞                  6.00            1.5000   市场销售部资深经理
16        李莉莉                 6.00            1.5000     知识产权部经理
17         郑锴                  5.00            1.2500    测试设备部工程师
18        杨文浩                 5.00            1.2500   软件研发部资深工程师
19        李成霞                 4.00            1.0000   测试设备部资深工程师
20        张光超                 4.00            1.0000   应用咨询部资深工程师
21        谢博圣                 4.00            1.0000   应用咨询部资深工程师
22         刘轩                  4.00            1.0000    市场销售部工程师
23        王莹雪                 3.00            0.7500    设计部资深工程师
24        陈海平                 2.00            0.5000   应用咨询部资深工程师
25        鲁海洋                 2.00            0.5000      设计部工程师
26        黄倩滨                 2.00            0.5000    软件研发部工程师
27        袁天浩                 2.00            0.5000    应用咨询部工程师
28        王山川                 2.00            0.5000      设计部工程师


                                    20
序
            合伙人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授予时在公司任职
号
29          张飞虎                     2.00             0.5000   应用咨询部资深工程师
30             张璐                    1.60             0.4000   应用咨询部资深工程师
31          陈小川                     1.60             0.4000   软件研发部资深工程师
32             王剑                    1.60             0.4000   应用咨询部资深工程师
33             郭丹                    1.00             0.2500    测试设备部工程师
34             王玲                    1.00             0.2500   人事行政部行政人员
35          主振东                     1.00             0.2500    测试设备部工程师
36             高雅                    1.00             0.2500   测试设备部仓库管理员
37             李韵                    1.00             0.2500      设计部工程师
38          武玉真                     1.00             0.2500    知识产权部工程师
39          袁俊春                     1.00             0.2500    应用咨询部工程师
40          吴傲路                     1.00             0.2500    应用咨询部工程师
41             张擎                    1.00             0.2500    软件研发部工程师
42             杨靖                    1.00             0.2500    测试设备部工程师
43             方飞                    1.00             0.2500    应用咨询部工程师
44             彭焱                    1.00             0.2500    软件研发部工程师
          合计                       400.00           100.0000            -



      2、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广立共进

      广立共进直接持有发行人 6,891,892 股股份,广立共进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杭州广立共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20 年 7 月 31 日
     认缴出资总额     500.00 万元                实缴出资总额     500.00 万元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 3 号天堂软件园 A 幢 1 楼 1017 室(自
     主要经营场所
                      主申报)
 执行事务合伙人       郑勇军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无实际经营业务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广立共进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出资比例、授予时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21
序
            合伙人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授予时在公司任职
号
                                   普通合伙人
 1          郑勇军                    5.00          1.0000         董事长
                                   有限合伙人
 2    LU MEIJUN(陆梅君)           180.00         36.0000     市场销售副总裁
 3     ZHAO SA(赵飒)              180.00         36.0000       技术副总裁
 4          刘永利                   30.00          6.0000    软件研发部资深经理
 5          成家柏                   30.00          6.0000     测试设备部总监
 6          陆春龙                   27.00          5.4000     财务总监兼董秘
                                                             测试设备部资深技术经
 7           陈巍                    20.00          4.0000
                                                                     理
 8          王雅华                   18.00          3.6000       总经理助理
 9           毛渲                    10.00          2.0000     测试设备部工程师
          合计                      500.00        100.0000            -

     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均履行了股东会决议程序,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分次授予情况、未行权数量、授予或者登记时间及相关行权、限售安排

     1、分次授予情况、未行权数量、授予或者登记时间及相关行权安排

     公司上述股权激励计划不涉及分次授予、未行权数量或者相关行权安排,相
关股份已完成工商登记,目前已经实施完毕。

     2、相关限售安排

     广立共创、广立共进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已就股份锁定出具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企业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3 年 2 月 5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
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等

                                       22
股份。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收盘价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对本企业转让公司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企业承诺同意一并遵守。在
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
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广立共创为持股 5%以上股东,广立共进与广立共创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已就持股及减持意向出具承诺如下: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
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
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2、减持数量: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遵守届时有效
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前提下,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内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

    3、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4、减持价格: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公司自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前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
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若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


                                   23
     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公司在现金分红时从本企业应获得分配
     的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5、减持公告: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应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但届时本企业持
     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时除外。本企业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6、除上述限制外,本次发行上市后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申
     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

          7、本企业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
     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
     有。”

     五、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完成、已经制
     定或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限售期限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杭州广立微股权投资
 1                             33,242,812      22.1619      33,242,812      16.6214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有限公司
       杭州广立共创投资合
 2                             23,744,867      15.8299      23,744,867      11.8724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伙企业(有限合伙)



                                                   24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限售期限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3     史峥                      16,383,957      10.9226      16,383,957       8.1920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北京武岳峰亦合高科
 4     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14,404,054       9.6027      14,404,054       7.2020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有限合伙)

 5     郑勇军                    12,042,432       8.0283      12,042,432       6.0212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杭州广立共进企业管
 6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6,891,892       4.5946       6,891,892       3.4459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伙)
                                                                                      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
       杭州崇福众科投资合                                                             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7                                6,828,487       4.5523       6,828,487       3.4142
       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0 年 9 月 28 日)
                                                                                      起3年

 8     杨慎知                     5,936,215       3.9575       5,936,215       2.9681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
       聚源信诚(嘉兴)股权
                                                                                      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9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4,864,865       3.2432       4,864,865       2.4324
                                                                                      (2020 年 12 月 21 日)
       伙)
                                                                                      起3年
                                                                                      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
    上海建合工业软件合                                                                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10                               4,786,096       3.1907       4,786,096       2.3930
    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0 年 9 月 28 日)
                                                                                      起3年
    杭州财通胜遇股权投
 11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4,364,864       2.9099       4,364,864       2.1824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合伙)
                                                                                      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1,837,839       1.2252       1,837,839       0.9189
                                                                                      (2020 年 9 月 28 日)
       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                                                             起3年
 12
       (有限合伙)                                                                   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1,621,621       1.0811       1,621,621       0.8108
                                                                                      (2020 年 12 月 21 日)
                                                                                      起3年
                                                                                      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
    上海石立企业管理合                                                                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13                               3,445,946       2.2973       3,445,946       1.7230
    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0 年 9 月 28 日)
                                                                                      起3年
                                                                                      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
    中金浦成投资有限公                                                                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14                               2,274,324       1.5162       2,274,324       1.1372
    司                                                                                (2020 年 9 月 28 日)
                                                                                      起3年
                                                                                      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
    珠海湘之蓝投资合伙                                                                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15                               1,654,054       1.1027       1,654,054       0.8270
    企业(有限合伙)                                                                  (2020 年 9 月 28 日)
                                                                                      起3年
                                                                                      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
    平潭冯源绘芯股权投
                                                                                      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16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621,621       1.0811       1,621,621       0.8108
                                                                                      (2020 年 12 月 21 日)
    伙)
                                                                                      起3年



                                                     25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限售期限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
    常州武岳峰桥矽实业
                                                                                        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17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621,621        1.0811       1,621,621       0.8108
                                                                                        (2020 年 12 月 21 日)
    伙)
                                                                                        起3年
                                                                                        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
    广州智光私募股权投                                                                  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18                                1,216,215        0.8108       1,216,215       0.6081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1 日)
                                                                                        起3年
                                                                                        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
    嘉兴联创广芯创业投
                                                                                        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19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810,812         0.5406         810,812       0.4054
                                                                                        (2020 年 12 月 21 日)
    伙)
                                                                                        起3年
                                                                                        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
    平潭溥博芯壹股权投
                                                                                        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20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405,406         0.2703         405,406       0.2027
                                                                                        (2020 年 12 月 21 日)
    伙)
                                                                                        起3年

 21 大基金二期                              -            -       3,448,275       1.7241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2 湾区半导体                              -            -       1,724,137       0.8621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3 金控投资                                -            -         517,241       0.2586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4 湖南麓谷                                -            -         862,068       0.4310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广立 1 号员工资管计
 25                                         -            -       1,386,206       0.6931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划
       网下发行股份-限售部
 26                                         -            -       2,166,760       1.0834 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分

             小计                150,000,000      100.0000     160,104,687      80.0523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网下发行股份-无限售
 1                                          -            -      19,482,813       9.7414       无限售期限
       部分

 2     网上发行股份                         -            -      20,412,500      10.2063       无限售期限

             小计                           -            -      39,895,313      19.9477          ——

             合计                150,000,000      100.0000     200,000,000     100.0000          ——




     七、本次发行后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户数为 45,642 户,公司前十名股东及持股
     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26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杭州广立微股权投资
  1                                 33,242,812            16.6214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有限公司
        杭州广立共创投资合
  2                                 23,744,867            11.8724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伙企业(有限合伙)
  3            史峥                 16,383,957             8.1920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北京武岳峰亦合高科
  4     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14,404,054             7.2020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有限合伙)
  5           郑勇军                12,042,432             6.0212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杭州广立共进企业管
  6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6,891,892           3.4459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伙)
                                                                  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
        杭州崇福众科投资合                                          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7                                    6,828,487           3.4142
        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0 年 9 月 28 日)起
                                                                            3年
  8           杨慎知                   5,936,215           2.9681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
        聚源信诚(嘉兴)股权
                                                                    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9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4,864,865           2.4324
                                                                  (2020 年 12 月 21 日)
                伙)
                                                                           起3年
                                                                  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
        上海建合工业软件合                                          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10                                    4,786,096           2.3930
        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0 年 9 月 28 日)起
                                                                             3年
            合计                   129,125,677            64.5628           ——
注:各加数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系由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造成。




八、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最终战略配售投资者为大基金二期、湾区半导体、金控投资、
湖南麓谷、广立 1 号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7,937,927 股,占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15.88%。

       根据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战略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
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占发行后
序号     战略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股比(%)
 1      大基金二期         3,448,275        1.7241   199,999,950.00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      湾区半导体         1,724,137        0.8621    99,999,946.00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7
 3       金控投资              517,241    0.2586    29,999,978.00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4       湖南麓谷              862,068    0.4310    49,999,944.00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广立 1 号员工资管
 5                           1,386,206    0.6931    80,399,948.00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计划
           合计              7,937,927    3.9690   460,399,766.00            -

(一)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的情况

     (1)基本情况

     根据广立 1 号员工资管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备案证明等资料,并于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www.amac.org.cn)查询,广立 1 号员工资管计划的基
本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              中金广立 1 号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编码              SVE501
募集资金规模          8,040 万元
管理人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              2022 年 3 月 3 日
成立日期              2022 年 3 月 3 日
到期日                2032 年 3 月 3 日
投资类型              权益类

     (2)实际支配主体

     根据广立 1 号员工资管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中金公司作为广立 1 号员工资
管计划的管理人享有的权利包括:1)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独立管理和运用
集合计划财产,以管理人的名义,代表集合计划与其他第三方签署集合计划投资
文件;2)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获得管理人管理费用;3)按照有
关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行使因集合计划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4)根据资
产管理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监督托管人,对于托管人违反资产管理合同或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对集合计划财产及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及时
采取措施制止,并报告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及基金业协会;5)自行提供或
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认定的服务机构为本集合计划提供募集、份额
登记、估值与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服务,并对其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6)以管理人的名义,代表本集合计划行使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权属登记等权利;7)

                                          28
按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反洗钱、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等相关法规、
监管规定和内部制度要求,对投资者进行尽职调查、审核,要求投资者签署、提
交声明、告知书等相关文件,对不符合准入条件或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管理人有权拒绝接受其认购申请;8)如委托财产投资出现投资标的到期无法变
现、交易对手违约或其他任何争议、纠纷,管理人有权聘请律师事务所进行处理,
处理前述事项的相关费用由资产管理计划委托财产承担;9)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及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基于上述,保荐机构认为,广立 1 号员工资管计划的实际支配主体为其管理
人中金公司。

     (3)董事会审议情况及人员构成

     2022 年 3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管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人员应当符合如下条件:1)公司
的高级管理人员;2)公司的核心员工。其中,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即可认定
为公司的核心员工:1)在公司任职中层以上的管理干部;2)在公司核心业务岗
位工作且在公司工作超过两年的核心人员。根据公司确认,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
人员均满足前述参与人员应当符合的条件,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人员姓名、职务、
是否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员工、认购金额及比例等情况如下:
                                认购金
序                                           认购比   劳动关系所属公
        姓名        职务        额(万                                  员工类别
号                                             例           司
                                  元)
                 董事长、总经                                          高级管理人
1      郑勇军                   2,000        24.88%       发行人
                     理                                                    员
                 董事、副总经                                          高级管理人
2      杨慎知                    200         2.49%        发行人
                     理                                                    员
                                                                       高级管理人
3    LU MEIJUN     副总经理     1,200        14.93%       发行人
                                                                           员
4      王雅华     总经理助理     150         1.87%        发行人        核心员工
                 设计部总监、
5      潘伟伟                    130         1.62%        发行人        核心员工
                   监事会主席
6       方益       技术经理      120         1.49%        发行人        核心员工


                                        29
                             认购金
序                                       认购比   劳动关系所属公
     姓名         职务       额(万                                 员工类别
号                                         例           司
                               元)
7     蓝帆      技术经理      110        1.37%        发行人        核心员工
8    杨璐丹     技术经理      150        1.87%        发行人        核心员工
              软件研发部总
9    邵康鹏                   280        3.48%        发行人        核心员工
                  监
10    毛俊      技术经理      110        1.37%        发行人        核心员工
11   杨文浩    资深工程师     110        1.37%        发行人        核心员工
12    彭焱     资深工程师     110        1.37%        发行人        核心员工
13   陈小川    资深工程师     100        1.24%        发行人        核心员工
              测试设备部总
14   成家柏                   400        4.98%        发行人        核心员工
                  监
              FAE 组技术经
15    陈巍                    290        3.61%        发行人        核心员工
                  理
              软件组技术经
16   李成霞                   120        1.49%        发行人        核心员工
                  理
              FAE 组大区经                        发行人上海分公
17    周波                    130        1.62%                      核心员工
                  理                                    司
              应用咨询部总
18   刘慧斌                   540        6.72%        发行人        核心员工
                  监
19   陈海平     技术经理      130        1.62%        发行人        核心员工
                                                  发行人上海分公
20   张飞虎     技术经理      130        1.62%                      核心员工
                                                        司
                                                  发行人上海分公
21   牛艳宁    资深工程师     100        1.24%                      核心员工
                                                        司
              人事行政部总
22   谢丹红                   300        3.73%        发行人        核心员工
                  监
              知识产权部经
23   李莉莉                   200        2.49%        发行人        核心员工
                  理
                                                  发行人上海分公
24    何瑞      销售经理      100        1.24%                      核心员工
                                                        司
25    刘轩      销售经理      120        1.49%        发行人        核心员工
                                                  发行人上海分公
26   包振宇     销售经理      150        1.87%                      核心员工
                                                        司
                                                  发行人上海分公
27   张光超     销售经理      140        1.74%                      核心员工
                                                        司
              财务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
28   陆春龙                   210        2.61%        发行人
                董事会秘书                                             员
29   盛龙凤    财务部经理     110        1.37%        发行人        核心员工
30   王慧秀   FAE 组技术经    100        1.24%    发行人上海分公    核心员工

                                    30
                                 认购金
序                                             认购比   劳动关系所属公
        姓名          职务       额(万                                  员工类别
号                                               例           司
                                   元)
                       理                                     司

               总计               8,040        100%           -             -
注 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2:该资产管理计划为权益类资管计划,募集资金的 10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参与
比例上限根据《特别规定》第十八条“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可以通过设立资产
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前述资产管理计划获配的证券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
证券数量的 10%”予以测算。

     根据发行人确认,并经核查,上述人员均与发行人签署了劳动合同。

     (4)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及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人员出具的承诺,参与本次
战略配售的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均为自
有资金,根据发行人出具的承诺,发行人不存在就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向该等员工
提供借款或其他资金支持的情形。

     (5)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发行人确认,并经核查,广立 1 号员工资管计划的参与人员均为发行人
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属于“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
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广立 1 号员工资管计划已完成备案,具有
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

     根据广立 1 号员工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中金公司出具的承诺函,1)广立 1 号
员工资管计划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主体资格,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已经依法履
行内外部批准程序,广立 1 号员工资管计划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符合其投资范围和
投资领域,不存在任何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
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者资管计划协议或制度禁止或限制参与
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2)广立 1 号员工资管计划所有认购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
资金来源为其管理人合法募集的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6)锁定期

     经核查,广立 1 号员工资管计划已出具承诺:“员工持股计划同意最终所获

                                          31
配战略配售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本员工持股计划在
限售期内不会通过任何形式转让所持有本次战略配售的股票,也不会就本次战略
配售的股票设置任何质押、抵押及其他权利限制,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其他战略投资者参与战略配售的情况

    本次发行的其他战略投资者包括: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
下属企业:广州湾区半导体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湖南麓
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
金或其下属企业: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32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5,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全部
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58.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30.39倍。

三、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为1.00元。

四、发行市盈率

    1、172.7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136.4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的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3、230.3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4、181.9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的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3.81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其
中,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以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3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
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
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00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793.7927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15.88%,与初
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206.2073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
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3,006.2073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
次发行数量的71.4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200.000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
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8.53%。

    根据《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
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
为7,441.40338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
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00%(向上取整至500
股的整数倍,即841.2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为2,164.9573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1.47%;网上
最终发行数量为2,041.25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48.53%。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0.0228591514%。

    根据《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
结果公告》,本次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19,768,135股,放弃认购数量644,365股。
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1,649,573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21,649,573股,放弃
认购数量0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644,365股,包销金额为
37,373,170.00元,包销股份的数量占总的发行数量的比例为1.29%。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9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1,619.66 万元后,

                                    34
募集资金净额为 268,380.34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
392 号《验资报告》。

八、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共计 21,619.66 万元,明细如下:

   序号                          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1                          保荐及承销费                            19,200.00
    2                            会计师费                               1,146.23
    3                            律师费                                   700.00
    4                           信息披露费                                496.23
    5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7.21
                        合计                                           21,619.66
注:以上费用均不含增值税;总费用与各分项费用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由计算过程中四舍五
入造成。

    本次每股发行费用为4.32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数)。

九、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8,380.34万元。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15.23 元(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母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合计数除以本次发行后股本计
算)。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0.32 元(以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的净利润和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摊薄计算)。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

    本次发行未使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35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2019 年-2021 年财务数据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
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
378 号)。相关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中
进行了详细披露,审计报告全文已在招股意向书附录中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
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或招股意向书附录,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
资者注意。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一)2022 年 1-3 月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2022 年 1-6 月业绩预计情
况

     公司上市后不再另行披露 2022 年一季度报告,本公司 2022 年一季度财务数
据系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
意。公司 2022 年一季度经审阅的财务报表及 2022 年 1-6 月业绩预计情况请查阅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七、财务报告
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相关内容,此处不再另行披露。

     (二)公司的专项声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期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
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对公司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期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


                                      36
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37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尽快与保荐机构
 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     3301040160021107647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     3301040160021107571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     330104016002110744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202026229900178565
                             新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教路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71914934610919
                             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71010122002454574
                             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9000101040038396
                             湖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9010301040023277
                             山支行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自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
 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的进展正常;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公司未订立可能对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要合同;

      (四)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38
    (五)本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转换;

    (七)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十三)除本公司独立董事朱茶芬女士新增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任职、独立董事杨华中先生新增鹿客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董事蔡颖女士因建合工软上层股东变动对本公司的间接持股比例由 0.0012%
变更为 0.0014%外,招股意向书披露的事项未发生变化;上述事项不属于对公司
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四)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39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中金公司作为广立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
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并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及发行人审计
师经过充分沟通后,认为发行人具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条
件。因此,中金公司同意保荐广立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中金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
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系电话:010-6505 1166

    传真:010-6505 1156

    保荐代表人:程超、黄衡

    项目协办人:白杨

    项目组其他成员:章志皓、陈曦、赖天行、罗隆翔、杨智博、洪光、聂轩、
童俊豪、李妍君、缪政钦

    联系人:程超

    联系方式:010-6505 1166



                                      40
三、为公司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的保荐机构,将对发行人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
及其后 3 个完整会计年度进行持续督导,由保荐代表人程超、黄衡提供持续督导
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具体情况如下:

    程超:于 2008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担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2214.SZ)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352.SH)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601933.SH)2016 年度非公开发
行、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772.SZ)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杭州
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365.SH)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日禾
戎美股份有限公司(301088.SZ)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等项目的签
字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黄衡:于 2016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担任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1233.SH)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603578.SH)
2018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业务执业
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41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广立微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2023 年 2 月 5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
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收盘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3、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企业转让公司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
企业承诺同意一并遵守。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
后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勇军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
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2023 年 2 月 5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
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42
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则上述收盘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作除权、除息处理。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自本人离职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人转让公司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人承诺同
意一并遵守。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股东广立共创、广立共进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2023 年 2 月 5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
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收盘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3、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企业转让公司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
企业承诺同意一并遵守。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
后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3
(四)公司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中金浦成、中网投、湘之蓝、崇福众科、建合工
软、石立企管、聚源信诚、冯源绘芯、桥矽实业、智光投资、联创广芯、溥博芯
壹承诺:

    1、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2020 年 9 月 28 日/2020 年
12 月 21 日)起 3 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因该次增资扩股所新增的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因持有该部分股份相应
增加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对本人/本企业转让公司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人/本企业承诺同意一并遵
守。在本人/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五)公司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史峥、杨慎知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
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2023 年 2 月 5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
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则上述收盘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作除权、除息处理。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自本人离职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44
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人转让公司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人承诺同
意一并遵守。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

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广立微投资承诺: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
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2、减持数量: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减持
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内减持股
票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3、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4、减持
价格: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公司自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前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
进行调整。若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
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公司在现金分红时从本企业应获得分配的当年及
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5、减持
公告: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应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
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但届时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比
例低于 5%时除外。本企业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并
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5
6、除上述限制外,本次发行上市后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申报工
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7、本企业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
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
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
公司所有。

(二)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立共创、史峥、郑勇军承诺: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本人/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
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
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2、减持数量:本人/本企业所持公
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
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锁定期满后第一
年内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锁定期满后
第二年内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3、减持
方式:本人/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
易、协议转让等。4、减持价格:本人/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公司自股票上市至本
人/本企业减持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若本人/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公司
在现金分红时从本人/本企业应获得分配的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
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5、减持公告:本人/本企业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应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
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但届时本人/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时除外。
本人/本企业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并按照证券监管


                                   46
机构、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除上述
限制外,本次发行上市后本人/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申报工作将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7、本人/本企业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符
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
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公司
所有。

(三)与控股股东广立微投资、持股5%以上股东广立共创及郑勇军受同一实际
控制人控制的广立共进承诺: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
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2、减持数量: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减持
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内减持股
票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3、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4、减持
价格: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公司自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前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
进行调整。若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
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公司在现金分红时从本企业应获得分配的当年及
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5、减持
公告: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应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
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但届时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比


                                   47
例低于 5%时除外。本企业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并
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除上述限制外,本次发行上市后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申报工
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7、本企业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符
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
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公司
所有。

(四)持股5%以上股东武岳峰亦合及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建合工软、桥矽
实业承诺: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
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2、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内,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则,根据
商业投资原则,确定后续持股计划。3、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但
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4、减持价格:本企业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根据公司届时二级市场股票交
易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公司
自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5、减持公告:本企
业减持公司股票,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除上述限制外,本次发行上市后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
份的持股变动及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48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7、本企业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
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相关监
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除非本企业在减持公司本次发行上
市前所持股份之时,与北京武岳峰亦合高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
再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本承诺将持续有效。


三、稳定股价及相应约束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发行人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 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且公司及相关主体同时满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回购、增持等关于股本变动行
为规定的,则应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措施。

    2、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措施

    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照以下顺序启动稳定股价的方案:

    (1)公司回购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票,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发[2005]51 号)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9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业务规则的规定,且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
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回购股份的程序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 10 日内召开董事会,
董事会对实施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

    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 30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购股份

                                  49
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份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
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份的议案中
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

    3)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 6 个月内回购股
份,且回购股份的数量将不超过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2%:①通过实施回购股
份,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②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4)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
终止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2)控股股东增持

    1)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与上市公司股东增持有关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
东的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若①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②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时,控股股东将
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增持公司股票。

    2)公司因上述①之情况未实施股票回购计划的,控股股东将在达到触发启
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或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公司虽已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上述②之条件的,控股股东将在公司
股票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
由公司公告。

    3)在履行相应的公告等义务后,控股股东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增持方

                                   50
案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除非出现下列情形,控股股东将在增持方
案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且增持股票的数量将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2%:①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
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
上市条件;③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未
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有关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公司
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
件,并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或促使控股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时,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控股股东增持公
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 90 日内增持公司股票。

    2)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实施前述稳定公司股价的方案时,用于增持股
票的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总额的 10%,且年度用于增持股
份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的薪酬总额:增持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
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
①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③继续
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4)对于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
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并签订相应的书面承
诺函后,方可聘任。



                                  51
    (4)稳定股价措施的再度触发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的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
述措施履行相关义务。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
仅限一次。

    (5)约束措施

    公司将提示及督促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现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的或者未来新选举或聘任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公司、控股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

    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对股价稳定预案的
制订、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
时,如果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的,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若公司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公司应:①在公司
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
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
护投资者的权益;②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
者进行赔偿。

    2)若控股股东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控股股东应:
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
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者替代承
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②控股股东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
个月,并将其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返还给公司。如未
按期返还,公司可以从之后发放的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
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总额。

    3)若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


                                  52
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②公司应当自相关当事人未能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当月起,扣减其每月税后薪酬的
20%,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
获得税后薪酬的 20%。”


四、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
若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
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
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二)公司控股股东广立微投资承诺:

    1、本公司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
行的情形;2、若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
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
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勇军承诺:

    1、本人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
的情形;2、若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
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
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53
五、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

诺函

(一)发行人承诺:

    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事项的,上述回购数量相应调整)。
公司将在有权部门出具有关违法事实的认定结果后及时进行公告,并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并提交股
东大会。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有权部门的审批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
格为发行价格加上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
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
的股份包括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回购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如招股说明书
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公司将在该等违
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积极协商、先行赔付、
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
经济损失。

(二)控股股东广立微投资承诺:

    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广立微投资将督促公司
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购回上市后广立微投资减持的原限售股
份。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广立微投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直接经济
损失。广立微投资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
后,本着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如违反上述承诺,广立微投资将在公
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和

                                   54
停止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
毕时为止。

(三)实际控制人郑勇军承诺:

    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
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
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原则,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
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督促控股股东停止在公
司领取股东分红和停止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同时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及股
东分红、停止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
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
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积极
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积极赔偿投资
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同时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如有)、停止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如有),
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承诺人不因职务
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六、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承诺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中金公司已对本次公开发
行制作、出具的文件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55
漏;若因中金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中金公司将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承诺:“若因本所律师未能依照法律、法
规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存在过错致使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
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
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没有过错的除外。”
    公司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承诺:“因本所为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本机构为杭州广立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事项依法认定后,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上述承诺人均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七、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

(一)公司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如果公司未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将在有
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
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
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
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
毕。公司将对未履行承诺事项或未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的股东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截
留其从本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等措施,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二)控股股东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如广立微投资在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以低于发行价转让公司股票

                                  56
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公司指定
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
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
广立微投资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广立微投资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
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同时停止转让广立微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直
至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及/或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若广立微投资未履行股份购回或赔偿投资者损
失承诺,广立微投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
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停
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
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如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广立微投资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造成公司、投资者损失的,广
立微投资将依法赔偿。如广立微投资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广立微投资应当向
公司说明原因,并由公司将广立微投资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原因、具体情况
和相关约束性措施予以及时披露,同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
护公众投资者的权益。

(三)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如果本人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
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
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
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五日内将前述
收益支付至公司的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投资
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公司或者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57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及/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若本人未履行赔偿投资
者损失承诺,本人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并在公司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并同时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股东分红(如有),停止转让所持公司
股份(如有),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如本人
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造
成公司、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如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本人
应当向公司说明原因,并由公司将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原因、具体情况
和相关约束性措施予以及时披露,同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
护公众投资者的权益。

八、对不存在重大未披露事项的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承诺,除招股说明书等已披露的申请文件外,公司不存在
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九、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公开承诺内容以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

束措施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就
股份限售及减持、稳定公司股价等事项作出承诺,并对其未能履行相关承诺提出
约束措施。上述责任主体所作出的承诺合法、合理,失信补救措施及时有效。

    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就本次上市作出的相关承诺系经相关责任主体合法
签署,承诺内容包括相关责任主体承诺的约束措施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58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9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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