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立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8-3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广立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立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广立微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29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广立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5号),同意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通过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
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0元,本次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290,000万元,扣除本次公开发行累计发生的各项发行费 用人民
币21,619.6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8,380.34万元。截
至2022年8月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2]第392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
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8,380.34万元,其中,
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72,823.03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计划投资于
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集成电路成品率技术升级开发项目 21,542.86 21,542.86
集成电路高性能晶圆级测试设备升级研发
2 27,506.37 27,506.37
及产业化项目
3 集成电路 EDA 产业化基地项目 34,508.09 34,508.09
4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合计 95,557.31 95,557.31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的前提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72,823.03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5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93%。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
关规定。
四、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本次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
营,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
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额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承诺:
1.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
行贷款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
需求,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
务资助。
五、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
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
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
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 需提交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
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 资金需
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
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广立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广
立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程 超 黄 衡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