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立微: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2022-12-01
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5 页
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2〕10450 号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立微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广立微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广立微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的要求编制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广立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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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广立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
上〔2022〕1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广立微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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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5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00 万股,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8.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290,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9,1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70,9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22 年 8 月 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
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519.66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68,380.3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92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铺底流动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建设投资 研发费用 预备费
[注] 投资额 资金 或核准文号
集成电路成品率技术升 滨发改金融
21,542.86 21,542.86 4,778.00 14,873.11 393.03 1,498.72
级开发项目 [2021]014 号
集成电路高性能晶圆级 滨发改金融
27,506.37 27,506.37 10,481.87 10,921.07 428.05 5,675.38
测试设备升级研发及产 [2021]01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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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铺底流动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建设投资 研发费用 预备费
[注] 投资额 资金 或核准文号
业化项目
集成电路 EDA 产业化基地 滨发改金融
34,508.09 34,508.09 20,236.80 13,594.66 676.63
项目 [2021]016 号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000.00 12,000.00
合 计 95,557.31 95,557.31 35,496.67 39,388.84 1,497.71 7,174.10
[注]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8,380.34 万元,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额的差异系 172,823.03 万元的超募
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5,044.3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 研发费 预备 铺底流动
合 计 的比例(%)
资 用 费 资金
集成电路成品率技术升级
21,542.86 116.13 808.69 924.82 4.29%
开发项目
集成电路高性能晶圆级测
2,873.4
试设备升级研发及产业化 27,506.37 386.77 3260.19 11.85%
2
项目
集成电路 EDA 产业化基地项
34,508.09 247.79 611.56 859.35 2.49%
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000.00
3,237.3 1,807.0
合 计 95,557.31 5,044.36 6.04%
4 2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458.34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 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 19,2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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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 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审计及验资费用 1,146.23 146.23
律师费用 700.00 99.06
信息披露费用 496.23 35.85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7.21 77.21
合 计 21,619.66 458.34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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