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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立微: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02-21  

                        证券代码:301095             证券简称:广立微              公告编号:2023-005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
营的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 2023 年度与关联方武汉微泰电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武汉微泰”)、杭州捷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捷创”)发生日
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2022 年度公司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2023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郑勇军先生已回避表决,6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
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截至披露
关联交                      关联交   关联交易                          上年发
              关联方                            预计金额    日已发生
易类别                      易内容   定价原则                          生金额
                                                              金额
向关联                      测试设
         武汉微泰电子有限            参照市场
方采购                      备配件              2,500.00           -        -
               公司                  公允价格
原材料                        采购
                                                           截至披露
关联交                      关联交   关联交易                         上年发
               关联方                           预计金额   日已发生
易类别                      易内容   定价原则                         生金额
                                                             金额
                            测试设
         杭州捷创电子有限            参照市场
                            备配件                500.00          -        -
               公司                  公允价格
                              采购
               小计                             3,00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武汉微泰

    公司名称:武汉微泰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东龙

    注册资本:212.77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 年 6 月 14 日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雄楚大道 1008 号万科锦程三期 1 号楼 5
层办公 08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仪器仪表制
造;仪器仪表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计算
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
对外承包工程;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
讯设备租赁;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除许可业务外,可
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武汉微泰的总资产为
204.84 万元,净资产为 3.63 万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 77.67 万元,净利润为
-19.87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杭州捷创
    公司名称:杭州捷创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军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 年 11 月 1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泉路 2 号 1 幢 109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
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杭州捷创的总资产为
57.28 万元,净资产为 10.19 万元。2022 年度尚未开展经营,营业收入为 0 元,
净利润为-3.31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2023 年 2 月 10 日,郑勇军先生向武汉微泰增资 112.77 万元,增资后,武汉
微泰注册资本变更为 212.77 万元,郑勇军先生持有 53%的股权,成为实际控制
人,武汉微泰与公司同受郑勇军先生控制,成为公司关联方;2023 年 2 月 13 日,
郑勇军先生受让杭州捷创原股东持有的 46%股权,股权变更后,杭州捷创注册资
本仍为 100 万元,郑勇军先生持有 46%的股权,并成为其实际控制人,杭州捷创
与公司同受郑勇军先生控制,成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武汉微泰和杭州捷创均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具备正常
的履约能力,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与前述关联法人
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均将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具体合同约定执行,不会对公司带来交易风险或形成坏
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测试设备配件采购,交易各方均根据自愿、平
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由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结合实
际业务发生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关联交易价格、收付款安排和结算
方式均将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3 年度与武汉微泰、杭州捷创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
展与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基于各自的优势,发挥双方在业务上的
协同效应,有利于实现公司相关测试设备产品的材料多元化采购和供应链安全,
进而保障相关测试设备产品业务长足发展。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的交易价格采用
市场定价,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均为公司
 日常经营活动而产生,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原则
 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常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
了表决。且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
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本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
 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该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
 联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会损
 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