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立微: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24
独立董事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及《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就拟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真查看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并进行
了必要的调查、质询和咨询工作,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所”)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上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
天健会所自受聘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及相关规则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外部审计的
责任和义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整体情况,
并能够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徐伟(签字): 朱茶芬(签字): 杨华中(签字):
2023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