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立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3-24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对 2022 年
度公司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
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
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现将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5 项议案,公司监事
会成员共 3 名,其中股东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监
事会全部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均按照《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1 第一届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批准公司最近三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8、《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2 第一届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第五次会议 案》
2、《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 第一届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21 日 1、《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三季
第六次会议 度报告>的议案》
4 第一届监事会 2022 年 11 月 29 日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
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
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决议事项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未发现有违
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背《公司章程》的情形。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相关制
度健全,董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的人数、构成、任免均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全体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都自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作用,按规
定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会上积极发言,以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各项
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较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
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杭州广立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未披露的事项,也不存在违反《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程序规范,
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违规行为,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发生。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6、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及公司《2022 年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
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
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执行,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均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报
告期内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制度要求,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公
司的利益。2023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展开:
1、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制度要求继续完善监事会工作和运行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
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的合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扎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
作,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行,
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2、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公司对外投资、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募集
资金使用与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等事项关系到公司经营的稳定
性和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存在重大影响。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上述重大事项
的监督检查,对监督中发现的风险及时提示,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
3、重视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组织监事
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积极开展工作交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
高监督水平,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更好地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