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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立微: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杨华中)2023-03-24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杨华中)


    本人杨华中,作为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22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
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
的讨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
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
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召开董事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   召开股东   出席股东

会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两次未亲   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7           7            7          0       0         否          4          4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
大会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会上
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
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运
作情况、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
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在 2022 年的工作当中,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独立、审慎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职能,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结合相关情况针对以下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届次              召开日期                         发表独立意见议案                   意见类型

                                         1、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同意

                                         的议案》

                                         2、《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022 年 08 月 26 日
 第十二次会议                            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

                                         案》

                                         5、《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     同意

 第一届董事会                            案》
                   2022 年 11 月 29 日
 第十四次会议                            2、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2022 年度,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积极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
委员会委员,2022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公司 2022 年度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召开了 2 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上
海全资子公司并注销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关于增资长沙广立微电子有限公司及购置
经营用房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深圳亿方联创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
全资子公司拟购买不动产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四、   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
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
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提出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   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
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
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
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3、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交流,督促
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作。
    六、   培训与学习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持续加深对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
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
力,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与作用,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   本人其他情况
    1、2022 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2022 年度,未有向董事会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2022 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2022 年度,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 年本人将以秉承勤勉的精神,
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华中
                                                   2023 年 3 月 24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
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杨华中(签字):




                                                    2023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