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1年度 关于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213号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 月镜片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明月镜片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鉴证报告第 1 页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明月镜片公司2021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 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 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明月镜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 编制,如实反映了明月镜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明月镜片公司为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 O 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鉴证报告第 2 页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1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473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 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 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 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585,400.00 股,发行价格为 每股 26.91 元。 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585,4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 903,783,114.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 77,479,539.06 元(承销费和保荐 费共计不含税金额 81,479,539.06 元,已预付保荐费用 4,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人民币 826,303,574.94 元,已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全部到账。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 903,783,114.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10,859,236.36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792,923,877.6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935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903,783,114.00 减:发行费用 110,859,236.36 募集资金净额 792,923,877.64 专项报告第 1 页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项 目 金 额 加:尚未支付及置换的发行费 33,379,697.3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16,468.16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826,520,043.10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2021 年 12 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丹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12 月,公司作为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会同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12 月,子公司江苏明月光学眼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月光学)与公司作为 募投项目常规树脂镜片扩产及技术升级项目实施主体,会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 2021 年 12 月,子公司江苏明月光学眼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月光学)与公司作为 募投项目高端树脂镜片扩产项目实施主体,会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12 月,子公司江苏明月光学眼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月光学)与公司作为 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会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方式 期末余额 明月镜片股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104025729100085608 协定存款 258,417,505.53 有限公司 公司丹阳开发区支行 专项报告第 2 页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方式 期末余额 明月镜片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2050175625800000797 协定存款 64,576,771.54 有限公司 公司江苏省分行 江苏明月光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96277013695 协定存款 300,510,545.20 眼镜有限公司 丹阳支行 江苏明月光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0322001040236530 协定存款 62,117,559.31 眼镜有限公司 公司丹阳市支行 江苏明月光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12900857010550 协定存款 140,897,661.52 眼镜有限公司 丹阳支行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专项报告第 3 页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 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专项报告第 4 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9,292.3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投向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资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高端树脂镜片扩产项目 不适用 30,042.8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常规树脂镜片扩产及技 不适用 14,086.4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术升级项目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不适用 6,210.4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4、营销网络及产品展示中 不适用 6,456.3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心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6,796.04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2,496.35 合计 79,292.39 对照表 第 1 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不适用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详见本报告“三(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详见本报告“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详见本报告“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详见本报告“三、(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详见本报告“三、(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详见本报告“三(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详见本报告“三(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详见本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对照表 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