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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月镜片: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5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作为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预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
展的经营成果,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分红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
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我们
认为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随着公
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根据所处的环境,不断更新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以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和公司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
       四、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发行费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背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损害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
       五、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
格遵守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
    鉴于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总体实力、服务意识等各方面均符合公司当前的审计
工作要求,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
平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七、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
的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八、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预计
的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
性没有不利影响;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
了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九、关于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2、经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
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张银杰(签字)____________




    傅仁辉(签字)____________




    孙   健(签字)____________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