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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何氏眼科: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10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可以满足公司数智化基础建设项目的需求,不会与募投
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
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公司数智化基础建设项目(一期)。




                        独立董事:李慧、王厚双、黄浩明 、杜建玲 、朱杰




                                                       2023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