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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何氏眼科: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3-019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 “《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

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中“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

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该项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

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 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

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
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
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
因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导致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交易,如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
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
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
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
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
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
施行《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 2023 年 1 月 1 日因适用《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单
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
将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1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