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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瑜欣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06  

                        证券代码:301107                                            证券简称:瑜欣电子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瑜欣平瑞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事项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
款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
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券代码:301107                                          证券简称:瑜欣电子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00 万元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
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
务的发展,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购买理财
产品的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余剑锋、刘颖、谢非


                                                          2022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