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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瑜欣电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2022-09-28  

                          证券代码:301107                证券简称:瑜欣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9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分
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135.60万元募集资金
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7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3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25.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1,006,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 人 民 币 44,996,559.88 元 ( 不 含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426,010,240.12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5月1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
第ZD10128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
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
8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1,441,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408,611,089.78元(
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净利息收入)。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
 金用途,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数码变频发电机关键电子
                                      35,800                       35,800
  控制器件产业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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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107              证券简称:瑜欣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9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
 金先行支付部分项目投资款,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部分募集资金置
 换先前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超募
 资金。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在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截止2022年5
 月19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披露日自
                                 募集资金承诺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筹资金已投入       拟置换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数码变频发电机
关键电子控制器    35,800       35,800         855.57        855.57
件产业化项目
    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自2020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上述
 募投项目之日起算,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及投资结构调整并不影响此部分
 先期投入的置换。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
 发 行 费 用, 拟 于本 次 一 并 置换。 本次募 集资金 各项发 行费 用 共 计人 民币
 4,499.66万元(不含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
 用人民币280.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发行费用(不含税)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拟置换金额
保荐承销费用                        3,210.23                  94.34           94.34
审计费用及验资费用                    490.57                 136.79          136.79
律师费用                              268.87                  21.70           21.70
评估费用                               26.42                  26.42           26.42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
                                      488.68                        -                -
披露费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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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本次发行的发行
                                   14.90              0.78            0.78
手续费用及印花税
        小计                    4,499.66            280.03         280.03

    综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135.60万元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及投资结构调整并不影响此
部分先期投入的置换。上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D10129号)。



     公司已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
 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作出如下安排:如果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先
 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
 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55.57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80.03万元,
 共计1,135.60万元。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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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
 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135.60万元募集资金置
 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1,135.6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因此,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D10129号),鉴证结
论为: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瑜欣电子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1,135.60万
元,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计师事务所也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本次置换事项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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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
对公司实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无异议。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
 报字[2022]第ZD10129号);

     5、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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