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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瑜欣电子: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0-13  

                        证券代码:301107                证券简称:瑜欣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4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0 月 13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方式                              投票时间

                                            2022 年 10 月13 日上午 9:15-9:25,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9:30 -11:30;下午 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2022 年 10 月 13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高腾大道 992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
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云平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瑜
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301107              证券简称:瑜欣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4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2,707,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18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3,93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7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8,777,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9.20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3、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调整投资结构暨新增募投项目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70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7%;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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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90.991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09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钟洪冰律师和王汉林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结论如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