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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瑜欣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14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
在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
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要求。立信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
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拟续聘立信事务所事项有利于保障并提高公司审计
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
立信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
新会计准则解释以及为提高公司成本核算与ERP信息管理系统适配性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意见。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余剑锋、谢非、刘颖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