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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瑜欣电子: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谢非)2023-04-27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在 2022 年度的工作中,始终保
持着高度的警觉和敏锐的洞察力,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切实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等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出席或参与
审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自参加董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谢非        9             4          5          0            0           否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报告期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4                                  4


    本人以独立、审慎为原则,以勤勉务实、积极的态度对于所有议案经过全面、
客观、谨慎的审阅,致力于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合理的建议,规范公司运作,引导
公司树立更为优化的战略发展目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 年度任职
期间,对于公司提请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阅,均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根据《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独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意见

                                 1、关于续聘 2022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02 月   2、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六次会议          18 日        3、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04 月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同意
  七次会议          01 日        终止挂牌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独立

                                 意见

                                 2、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07 月   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九次会议          04 日        3、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

                                 意见

                                 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08 月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     同意
  十次会议          29 日
                                 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09 月
第三届董事会第                   1、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调整投资结构暨新     同意
                    27 日
  十一次会议                     增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11 月   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及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
                                                                                同意
  十三次会议        21 日        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12 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十四次会议        19 日


    三、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为规范公司管理,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决
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
报告期内共参加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新聘任董事
会秘书、副总经理樊地薪酬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 2022 年年
终奖金的议案》;作为提名委员会与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在报告期内,审议并
通过《关于聘任樊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调整投资结构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切实履行了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现场进行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运营状况及财务状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进
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期间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和支持,本人查看公司运营
相关的制度文件,实际运营状况,翻阅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及各种财务制度,全面
了解了公司的财务、业务运营、管理等实际情况。同时,本人在现场与公司的管
理层、员工及股东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意见和看法,从而更好地评估公司的运
营状况和发展前景。现场检查期间,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违规行为或不当行为,
本人在报告期内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尽职尽责、独立客观的履行职
责,本人进行了如下工作: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审查和监督,包括投资、融资、
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确保各项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决策
和管理层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向股东公开透明地传达公司的现状和前景,避
免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确保内部
控制机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以防范经营
风险和内部不当行为。

    六、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为合理履行职责,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密切关注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的各种监管制度,尤其关注关于公司治理、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增强保护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
益的意识及能力。

    本人还密切关注公司所处行业的相关情况,通过外部公开资料了解行业动
向,以便在公司的战略规划中提供有效的监督和指导。

    七、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在 2022 年度任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形;

    2、在 2022 年度任期内,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审计机构的情形;

    3、在 2022 年度任期内,不存在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
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希
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行,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签字:谢非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