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2〕254号 关于同意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 申请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 知》和《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 会令第167号)等有关规定, 经审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 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 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 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 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 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 你公司如发 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 2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