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9 证券简称:军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 “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和通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 [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 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公司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 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 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 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公司根据新旧衔接规 定对2021年度试运行销售进行了追溯调整;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 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不涉及追溯调整;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中 “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不涉及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具体影响金额如下: 追溯调整前金额(元) 追溯调整后金额(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影响金额(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 月 1 日 无形资产 5,828,064,576.01 10,634,293.11 5,838,698,869.12 未分配利润 1,565,285,858.03 7,444,005.18 1,572,729,863.21 少数股东权益 430,867,697.23 3,190,287.93 434,057,985.16 追溯调整前金额(元) 追溯调整后金额(元) 利润表项目 影响金额(元) 2021 年 2021 年 营业收入 2,054,547,868.23 13,452,159.91 2,068,000,028.14 营业成本 1,271,046,920.44 2,817,866.80 1,273,864,787.24 营业利润 559,360,566.40 10,634,293.11 569,994,859.51 归属于母公司股 439,249,323.77 7,444,005.18 446,693,328.95 东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89,493,446.14 3,190,287.93 92,683,734.07 注:上述追溯影响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 的实际情况,该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