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信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黎毅)2022-04-27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黎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度严格按
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8 次。本人在任职期间对会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查,充
分听取管理层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本着对公司发展认同的态度,对各项议
案均投赞成票。
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事会(次) 委托出席(次)
现场方式 通讯方式
黎毅 8 2 6 0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了 3 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时间 届次 事项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2021 年 1 月 9 日
第十一次会议 的议案》
1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审议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表的议案》
2021 年 2 月 2 日
第十二次会议 2、《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3、《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2021 年 4 月 19 日
第十三次会议 案》
4、《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1、《关于公司拟收购湖南宁乡仁和垃圾综合处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
议案》
2、《关于公司拟收购湖南仁和惠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
第二届董事会 案》
2021 年 5 月 15 日
第十四次会议 3、《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司门口支行申请银
行贷款并由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兴支行申请银行
贷款并由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审议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表的议案》
2021 年 9 月 15 日
第十七次会议 2、《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 2021 年度中,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负责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利用参加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机会提前到公司对现场进行检查,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着重了解需要独
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及相关事宜,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
执行情况以及对外投资情况等进行了解和检查;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市场的变化及媒体
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与要求,本人到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认真
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 2021 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及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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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的情况汇报,并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介
绍情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则,
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专业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
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六、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参与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事项
进行审议,对内部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情况、审计专项报告进行审查、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审阅公司财务报表;积极与外审机构联系沟通、
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
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八、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1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召开董事会;
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
4.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5.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2021 年任职期间,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
员工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给予的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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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黎 毅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