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信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4-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军信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信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军信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4号),军信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6,834.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4.81元,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7,891.54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378.5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6,513.02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
职业字[2022]22360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
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长沙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与生活垃
1 圾清洁焚烧协同处置二期工程项 199,016.40 124,696.40 124,696.40
目
2 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灰 57,364.63 39,346.99 39,346.99
1
渣填埋场工程项目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技术
3 7,651.24 7,651.24 7,651.2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 73,583.41 54,818.39
合计 264,032.27 245,278.04 226,513.02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
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22436号),截至2022年4月15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149,853.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4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49,566.33
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149,566.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投入金额[注]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长沙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与生活垃圾清
1 118,892.34 118,892.34
洁焚烧协同处置二期工程项目
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灰渣填
2 30,673.99 30,673.99
埋场工程项目
合计 149,566.33 149,566.33
注:2020年8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此处自筹资金投入金额统计口径为2020年8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以来至2022年4月15
日的投入金额。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2年4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287.35万元(不含增值税),
本次拟进行置换287.35万元。
四、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149,566.3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募集资金287.35万元置换预
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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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 149,566.33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87.35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资金共计149,853.68万元,其中置换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资金149,566.33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87.35万元。公司本次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自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账至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自筹资金的时间未超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22436
号),认为:军信股份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军信股份截至2022年4月15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已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募集资
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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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杨巍巍 姚伟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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