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信股份: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兰力波)2023-04-25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兰力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度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就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8 次。本人在
任职期间对会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查,充分听取管理层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着对公司发展认同的态度,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事会(次) 委托出席(次)
现场方式 通讯方式
兰力波 8 3 5 0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了 2 次股东大会,并在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上进行了年度述职报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时间 届次 事项
2022 年 4 月 25 日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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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次会议 2、《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
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
6、《关于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
9、《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0、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1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12、《关于修改<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5 日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7 日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第二十二次会议
1、《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9 日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第二十三次会议
3、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11 月 10 日
第二十六次会议 2、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的情况
在 2022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负责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利用参加董事会、
股东大会等机会提前到公司对现场进行检查,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着重了解需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及相关事宜,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以及对外投资情况等进行了解和检查;同时本人深入一线,听取子公司生产经营
汇报,了解子公司的生产运营,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就子公司的发展提出了相关意见和
建议。本人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市场的变化及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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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提出建议,并对其
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切实履行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
人的责任和义务。2022 年 11 月 10 日本人召集召开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
组织各委员认真审阅了《关于审查覃事顺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关于
审查孙纪康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和《关于审查戴彬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
人任职资格的议案》,全体委员认为候选人均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
应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
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
人员的工作汇报,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2022 年 4 月 25 日本
人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组织各委员认真审阅了《关于调
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根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表现,调
整了其薪酬,有利于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参与会议。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本人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内部审计计划、审计工作
情况、审计专项报告进行审查、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
汇报、审阅公司财务报表;积极与外审机构联系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
义务。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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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则,
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专业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
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
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2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召开董事会;
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4.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5.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2022 年任职期间,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此,谨向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
员工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给予的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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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兰力波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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