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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军信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军信股份(301109)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巍巍                      联系电话:010-60836984

保荐代表人姓名:姚伟华                      联系电话:0731-8557285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7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
                  项    目                                   工作内容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3 年 3 月 3 日
                                             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关联 交易和资金占
                                             用、募集资金使用、公开承诺履行、对外
                                             担保等规范运作要求,说明需及时通知或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者咨询保荐机构的事项,加深了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信
                                             息披露要求的理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2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6 日披露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交易预案》,拟实施重大资产
况)                        重组。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
                            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
                            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股份流通限制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份减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是             不适用
料的相关承诺
6.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
                                              是             不适用
买回承诺
7.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8.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强化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
                                              是             不适用
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0.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3
          报告事项                                    说 明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存在以下中国证监会(包
                             括派出机构)和贵所对本保荐人或者保荐的公司采取监
                             管措施的事项:
                             1、2022 年 6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我公司
                             保荐的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创医
                             惠”)出具《关于对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
                             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监管措施认定:思创
                             医惠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与《2021 年度业绩预告》
                             差异较大,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思创医惠披露的《关
                             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 2020 年度
                             收入进行了差错更正,导致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信息披露
                             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
                             2、2022 年 11 月 15 日,上海证监局出具《关于对开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监管
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 措施认定:开山股份未及时审议和披露关联交易且关联
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董事杨建军未回避表决,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规定,违反了《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相关条
                             款的规定;开山股份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中信银行
                             大额存单,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的规定;2021 年年度报告
                             中,关于第三名至第五名客户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我公司在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函件后,与上市公司一起仔
                             细分析问题原因,并落实整改,督促上市认真吸取教训,
                             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组织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维
                             护全体股东利益。
                             1、2022 年 2 月 2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保荐的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臣倍健”)出具《关
                             于对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
                             处分 的决定》 ,监管函 件认定: 汤臣倍健 在收购
                             Life-Space Group Pty Ltd100%股权和广州汤臣佰盛有限
                             公司 46.67%股权项目中存在:未充分、审慎评估并披露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电子商务法》实施的重大政策风险,未如实披露标的
                             资产实际盈利与相关盈利预测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商
                             誉减值测试预测的部分指标缺乏合理依据,未充分披露
                             商誉、无形资产减值测试相关信息且减值测试关于资产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不规范。上市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4
报告事项                         说 明
           条、第 2.1 条、第 11.11.3 条、第 11.11.6 条的规定。
           2、2022 年 4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对孔少锋、
           辛星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监管措施认定:
           我司保荐代表人孔少锋、辛星在保荐同圆设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审慎核查
           外协服务和劳务咨询支出的真实性、关联方资金拆借的
           完整性,以及大额个人报销与实际支出内容是否相符。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170 号)第五条的规定。
           3、2022 年 8 月 11 日,深交所出具《关于对创意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
           定》。监管函件认定: 创意信息 2021 年度业绩预告披露
           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存在较大
           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相关规定。创意信
           息董事长陆文斌 、总经理何文江、财务总监刘杰未能恪
           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
           和 第 5.1.2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4、2022 年 8 月 29 日,深交所出具《关于对思创医惠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
           定》,监管函件认定:思创医惠 2021 年度业绩预告披露
           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存在较
           大差异。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相关规定。思创医惠董事长章笠中、总经
           理华松鸳、财务总监陈云昌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
           责义务,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和第 5.1.2 条的规定,对
           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我公司在知悉上市公司受到纪律处分后,督促上市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应当引以为戒,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履行诚实守信、
           忠实勤勉义务,保证上市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以及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
           我公司在知悉对保荐代表人的监管措施后高度重视,要
           求相关保荐代表人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保荐业务执业规范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遵循诚实、
           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保荐代表人的职责,
           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
           整。




                   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杨巍巍                  姚伟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