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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强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1-12-20  

                          证券代码:301119                  证券简称:正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5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7.88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5,760.00 万 元 , 扣 除 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6,761.7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98.2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1
月17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
〔2021〕644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
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金额
           汽车转向及传动
                                                                      浙江正强汽车零部件
  1        系统用零部件扩            23,000.00            23,000.00
                                                                          有限公司
           产建设项目
           技术中心升级改
  2                                   3,100.00             3,100.00          公司
           造项目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2,600.00             2,600.00          公司
            合计                     28,700.00            28,7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基本情况

       鉴于“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
公司浙江正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正强”),公司拟以部分募集
资金向浙江正强增资3,000.00万元,全部作为实收资本,用于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增
资完成后,浙江正强注册资本将由3,000.00万元增加至6,000.00万元。公司对浙江正
强的持股比例仍为100%,浙江正强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和浙江正强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并对募投
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                        浙江正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年1月14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3,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3,000.00万元
住所                        安吉经济开发区塘浦园区
主要生产经营地              安吉经济开发区塘浦园区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正强股份持股100.00%
经营范围                    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生产、销售
主营业务及与公司主营        主要生产发行人自用的十字轴毛坯件、节叉毛坯件及提供加工
业务的关系                  服务

       (二)主要财务数据

       浙江正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9.30/2021年1-9月         2020.12.31/2020年度
    总资产                                4,496.57                     3,744.78
    净资产                                2,621.91                     2,489.30
   营业收入                               2,842.81                     2,710.90
    净利润                                 132.61                          -43.09

    上述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最近
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浙江正强已经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并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浙江正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向子公司增资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
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资金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对子公司浙江正强进行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对子公司浙江正强进行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浙江正强增资,有利于募
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
事项履行了公司决策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对子公司浙江正强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正强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浙江正强增资以
实施募投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正强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
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