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26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以及《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正
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
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尚需经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我们一致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
议。
二、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会
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徐亚明、金永平
2022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