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强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2-03-2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正
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强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正强股份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
意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274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
发行价为人民币17.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76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
费用人民币6,761.7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98.2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
11月1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
〔2021〕644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
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用途计划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募集资金用途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原计划承诺投资总额 已投入募集资金
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
1 23,000.00 899.13
件扩产建设项目
2 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3,100.00 42.00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2,600.00 26.27
合计 28,700.00 967.40
注: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
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汽车转向及传动
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的部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于新增募投项目“年产4600万套
万向节与2600万套节叉机器换人技改扩能项目”,调整后“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
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变更为3,641.50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进行延期的募投项目为“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
“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
况如下:
调整后预计项目建设期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原项目建设期
截止时间
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
1 24 个月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部件扩产建设项目
2 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12 个月 2023 年 12 月 31 日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12 个月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虽然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投入过程中受
新冠疫情、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项目的整体
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
设进度,经审慎研究,计划将“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的
建设期截止时间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将“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以及“信
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调整至2023年12月31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场环境变化,以审慎和效益最大化为
原则,把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
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
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专项意见
董事会意见: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将“汽车转向及传动系
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将“技术
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以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调整至2023年12
月31日。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
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
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对募投
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正强股份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正强股份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 飞 杨利国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