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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22-04-21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杭州正强传
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
断的立场,在认真阅读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
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证监发〔2022〕26 号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有关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
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
担保事项。
    通过对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审核,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和对外担
保风险。
    二、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该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
    综上,我们对此一致同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的全面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内控制度能够适
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
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
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报告期内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
情况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徐亚明、金永平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