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2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
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受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情况,独立董事认
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及决策
和协调能力,能够胜任任职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因而独立董事
同意续聘许正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续聘潘胜校先生、傅强先生、傅芸女士
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王杭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徐亚明、金永平
2022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