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9 证券简称:正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8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 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 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2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章潘桥村(犁头金)公司 三楼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正庆先生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和见证律师现场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共计 7 名,代表股份数为 55,511,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898%。 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 4 名,代表股份数 为 54,5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250%。 网络投 票情 况: 通过网 络和 交易 系统 投票的 股东 3 名 ,代 表股份 数为 1,011,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48%。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4 名,代表股份数 4,511,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 5.63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1 名,代表股份数为 3,5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7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名,代表股份数为 1,011,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2648%。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55,50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6%; 反对 1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95%;反对 1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逐 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 55,50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6%; 反对 1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95%;反对 1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 55,50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6%; 反对 1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95%;反对 1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55,50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6%; 反对 1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95%;反对 1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55,50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6%; 反对 1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95%;反对 1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55,50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6%; 反对 1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95%;反对 1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55,50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6%; 反对 1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95%;反对 1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 55,50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6%; 反对 1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95%;反对 1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55,50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6%; 反对 1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95%;反对 1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凌霄、谢裔青 3、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