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坤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以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2-08-12
证券代码:301132 证券简称:满坤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02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以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议案》
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846 号)同意,并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新增注册资本及实
收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75 号”《验资报告》。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1,06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4,747 万元,公司股本总数由 11,060 万股变更为 14,747 万股,公司类型由“股
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具体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
公司拟将《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更名为《吉安满坤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注册日期】经中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
1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证券代码:301132 证券简称:满坤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02
股【股份数额】股,于【上市日期】 普通股 3,687 万股,于 2022 年 8 月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深交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
所”)上市。 “深交所”)上市。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
【发行后注册资本】万元。 14,747 万元。
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3 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可依法发 14,747 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可
行普通股和优先股。 依法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指定《中国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指定【媒体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4 名称】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
报》和《证券日报》为刊登公司公
披露信息的媒体。
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
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
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
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
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
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
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
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
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中国
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报纸
5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名称】上公告。
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
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45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
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 产作相应的分割。
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 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
6
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 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
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 于 30 日内在《中国证券报》《上
于 30 日内在【报纸名称】上公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
日报》上公告。
第一百九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
第一百九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
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
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
财产清单。
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
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
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
于 30 日内在《中国证券报》《上
于 30 日内在【报纸名称】上公告。
7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
日报》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
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
担保。
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
证券代码:301132 证券简称:满坤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02
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二百〇三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
第二百〇三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 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60 日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60 日内在【报纸名称】上公告。债 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 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
8 起 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清算组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 申报其债权。
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
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 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权人进行清偿。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
权人进行清偿。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首次公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
9
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在深交所创业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板上市之日起生效。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同时授权相关人员具
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办理完
毕之日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
机关办理相关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
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1.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