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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德智能: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9-08  

                        证券代码:301135              证券简称:瑞德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4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将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9 月 23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00-3: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
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9 月 16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工业园瑞翔路 1 号瑞德智能二楼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     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                                                        应选人数 6 人
            的议案》
   1.01                          汪军                               √
   1.02                          潘靓                               √
   1.03                         黄祖好                              √
   1.04                         潘卫明                              √
   1.05                         孙妮娟                              √
   1.06                          路明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2.00                                                        应选人数 3 人
            议案》
   2.01                         夏明会                              √
   2.02                          项颖                               √
   2.03                          周军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3.00                                                        应选人数 2 人
            监事的议案》
   3.01                           王强                        √
   3.02                          黎松林                       √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
   7.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2、以上议案 1 至议案 3 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均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非职工代表
监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
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电子邮箱方式登记,
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
大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22 年 9 月 19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5:00。

    5、登记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工业园瑞翔路 1 号证券部办公室。

    6、联系方式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工业园瑞翔路 1 号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联系人:孙妮娟、罗希

    电话:0757-29962231

    传真:0757-29962249

    电子邮箱:IR@realdesign.com.cn

    邮编:528300

    7、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
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35;投票简称:瑞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
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
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
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A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9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2022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
9:25 和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

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

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                                                      备注            表决意见
 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
 编                                                    的栏目可           反对      弃权
                                                                    意
 码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1.00                                                           应选人数 6 人
         立董事的议案》
 1.01                       汪军                          √
 1.02                       潘靓                          √
 1.03                      黄祖好                         √
 1.04                      潘卫明                         √
 1.05                      孙妮娟                         √
 1.06                       路明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2.00                                                           应选人数 3 人
         董事的议案》
 2.01                      夏明会                         √
 2.02                       项颖                          √
 2.03                       周军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
 3.00                                                           应选人数 2 人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王强                          √
 3.02                      黎松林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
 4.00                                                     √
         案》
 5.00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7.00                                                  √
         议案》

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目内以“√”填写“同

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关联股东回避的

请注明回避情况);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

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需签字。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